各农业及农业机械相关的科研院所、职业教育机构、生产销售企业、推广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拓展培训渠道,大力激发市场活力,我县鼓励和引导农机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生产和销售企业、技术推广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农牧业机械驾驶员培训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
依据《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4年第41号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修订),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符合相关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加申请备案,现将申请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从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的机构应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培训大纲内容进行培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包括初学驾驶培训、增驾车型培训、与驾驶相关的其他培训;拖拉机驾驶培训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学时制,由学员选择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
二.申请备案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2.有与培训活动相适应的教练员、教学用机、场地和设备;
3.有完善的教学制度,包括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教练机和教学设备管理制度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
三.申请备案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自主申请备案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主要有:
1.农牧业机械驾驶员培训机构申请表;
2.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业务范围要求有农机驾驶员培训相关内容)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农牧业机械驾驶员年度培训工作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安排、培训地点确定、培训教师选择、培训教材使用、培训时间段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建立等;以及相应组织管理制度;
5.办公场所、培训场所、教学培训设施设备情况说明及照片;
6.教职人员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名单及分工;
7.申请机构信用报告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
四.培训机构申请备案流程
县农机主管部门发布申请备案公告——培训机构自愿申请——县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县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
五.备案材料相关要求
所有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须对自身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已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备案材料有变更的(含教练员、教练用机、场地),须提前七个工作日申请报备,经审核通过后,社会培训机构方可开展培训工作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
六.申请备案时间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开鲁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本次申请备案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
报送申请备案材料地点:开鲁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401室八大员网上培训机构。
联系人:高广悦联系电话:0475-6221193转1
开鲁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