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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资料调整公告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资料调整公告

为加强辽宁省消防设施操作员人才建设七大员报名资料,2024年2月7日16时起,辽宁站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调整,在现有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辽宁鉴定站参加考试:

1. 在辽从业人员及社会保险在辽宁缴纳,须提供辽宁省单位工作证明(须注明单位地址和固定电话)和辽宁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近期累计不少于6个月)七大员报名资料。

2. 在辽在读学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和学籍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七大员报名资料。

3. 失业、待业人员须提供辽宁省户籍证明(户口本)和从业期间单位工作证明(须注明单位地址和固定电话)七大员报名资料。

本公告未能详尽事宜或者对本公告存在疑义,请咨询辽宁鉴 定站,咨询电话:024-86608893、8399067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6:30)七大员报名资料。请考生诚信报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凡对证明材料、公章造假等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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