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万先生来到广州公证处表示
八大员有哪些限制他的母亲生前立有一份公证遗嘱
将其个人拥有的
坐落在广州的一套房产
遗留给自己的儿子小万
现在想把房屋过户到小万名下
但小万只有十三岁
还是一名初中生
还未成年
不知可否办理
值班公证员初步审查了万先生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母亲的死亡证和公证遗嘱后表示,万先生的母亲在2023年11月23日去世,现在已经是2024年1月中旬了,再过几天就满60日,如果不及时接受遗赠,小万将被视为放弃受遗赠,那将意味着房屋不能直接过户到小万名下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万先生听后心都要跳出来了并说:“好在来公证处咨询,不要就麻烦大了八大员有哪些限制。”他还希望公证员给出专业意见。公证员表示,由于小万未成年,万先生作为父亲,按照民法典规定,既是小万的监护人也是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表小万办理接受遗赠公证。
接受遗赠要在60日内作出明确表示
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遗赠是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换言之,受遗赠人有选择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权利,但这种处分权被法律赋予了期限限制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2021年7月出版)指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60日为接受遗赠的除斥期间,应当从受遗赠人知道遗赠之日起开始计算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关于如何认定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的起算点问题,应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联系起来理解,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活着时,即便做了遗赠公证,受遗赠人也不宜在其生存时就表示接受遗赠,只能等被继承人死亡后再表达自己愿意接受遗赠的意愿,故60日的最早起算点应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算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即如果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得知遗赠之事,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表示;如果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得知遗赠之事,则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如果当事人不便及时办理接受遗赠的手续
应该如何处理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如果遗产还涉及法定继承,或者受遗赠人因政策、工作等原因不便及时办理接受遗赠的手续,那也可以到公证处先办理声明书公证,声明自己接受遗赠,然后再去和其他继承人协商,或者等到方便的时候再办理接受遗赠的手续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办公证,以实际行动固定自己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避免错过表示接受遗赠的时间,也免去证明自己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烦恼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需要向公证处提供哪些资料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死亡证明材料;
3.遗赠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受遗赠的财产权利凭证;
5.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书或遗赠扶养协议;
6.经公证员审核后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民法典链接
01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02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03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八大员有哪些限制。
(图文来源:广州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