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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随往人员变更申请表应该怎样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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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变更申请表》在哪里可以下载?
  • 北京工作居住证单位变更以及随往人员变更的问题!!!求助
  • 你好有个问题,我新办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然后想把孩子添加到随往人员里面,需要什么手续或流程?
  • 如何办理工作居住证转移
  • 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变更申请表》在哪里可以下载?

    按照给你的截图,自己用word打出来一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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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到文库了,可以去下载~

    _随往人员变更申请表应该怎样打印?

    二、北京工作居住证单位变更以及随往人员变更的问题!!!求助

    各地区办理办理工作居住证转移手续不一样,下面以北京地区为例:

      1、聘用单位变更
      (1)通过人才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
      (2)原单位离职证明(或同意调出函):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情况说明,须有原单位公章;
      (3)申请人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4)持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注:新单位未注册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完成单位注册:
      (1)新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新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单位出具的委托专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法人委托书(附样本);
      (4)单位注册信息数据软盘或优盘。
      ★注意事项:
      1、“聘用单位变更”手续须由新聘用单位在持证人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60日内向注册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
      2、该人员在原单位正在进行其他项目变更过程中,不能进行聘用单位变更;
      3、该人员在原单位正在进行续签、补办、注销过程中,不能进行聘用单位变更;
      
      2、居住地址变更
      (1)通过人才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住地址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
      (2)新居住地址的固定住所证明:
      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
      ④借住亲友房子的,提供亲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持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随往人员变更
      (1)通过人才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人员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 配偶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明(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高中及以下的子女可以随办);
      (7)持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4、聘用单位信息变更
      (1)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单位信息变更情况、变更原因,有单位公章;
      (2)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
      (1)通过人才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
      (2)相关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持证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注:复印件需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你好有个问题,我新办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然后想把孩子添加到随往人员里面,需要什么手续或流程?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完后,更换新单位如常住地址没有改变,则不需要办理变更,如常住地址发生改变,影响常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收到《北京市居住证》申请材料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更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

    _随往人员变更申请表应该怎样打印?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经告知补正后拒绝补正的,不予受理。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四、如何办理工作居住证转移

    回复 3# 增加随往 只需要再提交个独生子女证和聘用合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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