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依据《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继续教育可以采取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电化教育、函授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方式七大员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 56 学时,实行学分制行业或本系统对学时(分)有明文规定的可从其规定七大员继续教育条件。
参加省、市人社部门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分),计入本行业、本系统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分)七大员继续教育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