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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换名称劳动合同怎么办_用人单位变更了名称,是否需要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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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哪些规定?
  • 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
  • 用人单位当如何提前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呢
  • 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补偿吗?
  •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如下规定: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企业换名称劳动合同怎么办_用人单位变更了名称,是否需要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同时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并且,劳动者在医疗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当劳动合同届满时,如果没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也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该自动延续到医疗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企业换名称劳动合同怎么办_用人单位变更了名称,是否需要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

    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当如何提前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呢

    四、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补偿吗?

    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 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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