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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_岗位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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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区别?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 区别
  • 安全生产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含义
  •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区别?

    这是安全管理领域一个典型的概念问题。
    前者是后者的一部分,因为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岗位和各部门责任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为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为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_岗位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区别

    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

    1、党组成员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2、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 区别

    1、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协助领导上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4、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该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小组安全员在生产小组长的领导和劳动保护干部的指导下,首先应当在安全生产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协助小组长做好下列工作: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及时报告;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上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5、企业单位的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_岗位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区别

    扩展资料:

    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生产工作的几项规定》要求企业劳动保护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明确规定:企业领导(厂长、经理)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或总的责任),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要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1978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一个企业发生伤亡事故,首先要追查厂长的责任,不能姑息迁就。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采取的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常常不是哪一个职能部门就能单独完成的,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车间相互配合,因此,没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全面负责,这些措施就难于实现。

    四、安全生产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含义

    一、制度不同

    1、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2、岗位责任制:是指根据办公室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

    二、特点不同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2、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明确任务和人员编制,然后才有可能以任务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责任落实到人,而非职务,各尽其职,达到事事有人负责的目标,改变以往有人没事干,有事又没人干的局面,避免苦乐不均现象的发生。

    三、作用不同

    1、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

    2、岗位责任制:分考虑各种因素,在实际工作需要中,调整人员,量才授职,扬长避短,才能人尽其才,也使每个岗位上的工作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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