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我们直接进入主题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对于如何看待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种种限制,甚至找工作都困难的情况,我认为这些限制并不完全合理,也非毫无道理。所谓的刑满释放人员就是指,已经为他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国家已经认为他是一个正常公民,而不再是一名罪犯的人。
对于这些犯罪之人,我们不能一概认为他们都是坏人,都该下地狱,其实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普通人,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坏,只是走错了路,犯了错,才会沦为囚犯,甚至他们中有一些人还是曾经的“好人”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
我老家有个亲戚,坐邻居的车到外地去打工,邻居夜里犯困了就让他帮着开下车,谁能想到路上出了车祸,那个邻居在车祸中去世了,他一个乡下人砸锅卖铁的赔了人家家人18万,自己家里也一贫如洗了,这样的人能算是十恶不赦之徒吗?我知道他是个老实人,我也能想象的到他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是多么怯懦、惶恐,但我没有办法,法律是无情的,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只能自己去承担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
还有个朋友晚上在大排档吃饭的时候和旁边桌的人发生口角斗气打了起来,把对方鼻子打歪了,被关了进去,判了一年多,虽说犯罪了,应该受到处罚,可怎么也算不上什么大恶之人吧?每次向我说起这事都痛哭流涕,觉得自己的人生算是毁了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
人非圣贤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对于犯了罪的人,我们不宜全盘否定,一棍子打死,还是要看具体犯罪情节来区别对待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
对于以上情形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犯罪人员,法院甚至都对他们实施了缓刑的人员,我们还是要以宽容的态度来接纳他们,让他们回归正常的生活,尤其是政府部门,更要积极的出台一些政策来积极接纳他们,不让企业歧视他们,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这样以来对社会的稳定也有积极促进作用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
政府各部门虽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上也比较重视,各地也制定了一些帮扶和安置办法,比如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初期,可以申请半年的低保,以此来帮助这类人员适应社会,有的地方,还帮助这类人员就业,比如做清洁工、汽修工、快递员等等,但这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做更多积极有益的工作,让刑满释放人员、缓刑人员在社会上有所用、有所依、有所为、有所怕,这样才能避免他们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
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犯罪行为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刑罚处罚,被释放后应当和普通人一样,各方面不应再加以限制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法律明文规定不得从事某些职业和工作的除外。
对于那些暴力性犯罪,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投毒、爆炸等犯罪分子,还有贩卖妇女儿童的社会败类,坚决要严厉打击、重判重处,同时还要加强监管,即使在刑满释放以后,也不能掉以轻心,应对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作进行综合评估,尤其是在服刑期间不认罪服法、不真诚悔改的顽固分子,释放后,要严格区别对待,不能一放了之,不管不问,其所在街道、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其严加管教,重点关注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
宽容、接纳,对他们尤其难得!由于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行为曾经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了严重危害和伤害,社会上的很多人对犯罪分子深恶痛绝,这在情理上是可以理解,但我们也应理性对待刑满释放人员,不应戴有色眼镜,摒弃对他们的歧视,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帮助他们自食其力,刑满释放人员也要珍惜机会、自真诚悔过,不能自怨自艾、自暴自弃,坚决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宽容八大员取消最低资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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