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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死后有补偿吗_社会养老保险如果去世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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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养老保险如果去世有补偿吗?
  • 社会养老保险去世有补偿吗?
  • 社会养老保险去世有补偿吗
  • 交社保人死后有什么补偿
  • 一、社会养老保险如果去世有补偿吗?

    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二、社会养老保险去世有补偿吗?

    社保人死后补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扩展资料:

    人死后社保继承:

    因故去世后,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根据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继承额=个人账户储蓄额×个人缴费部分占全部储蓄额的比例,这笔钱呢,会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看到,能够继承的,只是个人的缴费部分, 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会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其他长寿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是保险的风险共担原则的体现。

    必须提交的:

    1、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注销证明(须注明死亡时间);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银行卡存折及复印件。以下材料中提交其中一件即可:能证明死者与继承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镇街民政部门的婚姻关系证明;派出所、村/居委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居委出具的多名继承人授权其中一名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待遇的证明(需要附上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和按指纹)。

    三、社会养老保险去世有补偿吗

    参保人去世,发给丧葬补助费,有供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没有补贴。

    四、交社保人死后有什么补偿

    有的。

    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

    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

    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

    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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