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
1、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1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5、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6、工程合同价>1亿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 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扩展资料:
人员岗位职责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4、施工员: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信息资料管理等。
5、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置、质量资料管理等。
6、安全员:主要负责项目安全策划、资源环境安全检查、作业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安全资料管理等。
7、材料员:主要负责材料管理计划、材料采购验收、材料使用存储、材料统计核算、材料资料管理等。
8、机械员:主要负责机械管理计划、机械前期准备、机械安全使用、机械成本核算、机械资料管理等。
9、资料员:主要负责资料计划管理、资料收集整理、资料使用保管、资料归档移交、资料信息系统管理等。
10、劳务员:主要负责劳务管理计划、资格审查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劳务资料管理等。
11、标准员:主要负责标准实施计划、施工前期标准实施、施工过程标准实施、标准实施评价、标准信息管理等。
项目管理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等。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在公司统一配备造价员,具体负责所辖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建筑施工现场按照以往规定配备的技术员由施工员担任,取样员、试验员由材料员担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四条 参与对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