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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现在考二建除了工作证明还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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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在A城市,现跨省在B城市找工作,求职期间用人单位能查询到我在A城市的 社保缴费记录明细吗?
  • 面试街道办的社保人员岗位,怎样回答:为什么来应聘这个职业,对这职业有什么了解,如何做好这个职业
  • 招聘单位会通过社保查询求职者的真实工作经历吗?????
  • 请问办理社保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对以后求职造成影响吗?
  • 一、社保在A城市,现跨省在B城市找工作,求职期间用人单位能查询到我在A城市的 社保缴费记录明细吗?

    入职后用人单位可以查到的,入职前不可以查到,因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五条,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_现在考二建除了工作证明还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了么?




    二、面试街道办的社保人员岗位,怎样回答:为什么来应聘这个职业,对这职业有什么了解,如何做好这个职业

    一、个人领失业保险金有什么影响?

    答案是没有影响的。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只要你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的,在个人辞职后,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申请失业金。

    当然啦,等到你再就业,找到新工作,新企业帮助你缴纳社保后,那么失业保险金就自动取消了。如果你再因为非个人意愿离职的,那么你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_现在考二建除了工作证明还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了么?

    二、个人申领失业金需要什么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是说你想申领就能有的,职工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缴满了1年的失业保险。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职工个人如果是符合以上条件的,那么你就可以按照规定,到社保局办理失业社保金申领

    三、招聘单位会通过社保查询求职者的真实工作经历吗?????

    社保和工作没有必然联系,虽然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社保,但是很多企业还是钻空子不交的

    四、请问办理社保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对以后求职造成影响吗?

    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建造师首次注册,《征求意见稿》提出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关系有效证明”;而被记入不良行为的申请人,重新申请注册的,《征求意见稿》强调“自申请之日起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要求。虽然《征求意见稿》没有提出具体的“社保要求”,但是在具体执行阶段,2018年江西二建报名依旧延续“社保”这个筛选条件。二建报考“卡社保”这个监管思路没改变。只有“社保”才是“劳动关系有效”的有力证明,而单纯的劳动合同,在“不良行为申请人”眼中,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而对于有“不良行为”的注册申请人,明确了必须提供3个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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