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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一个项目经理在手中有在建工程的情况下又对其他的工程进行投标,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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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请问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担任其它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算不算违规?
  • 项目经理有在建业绩违反了招投标法的那条啊?
  • 根据招标投标法 规定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参加投标
  •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可否参加工程投标
  • 一、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请问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担任其它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算不算违规?

    在我省招标报名时需要刷项目经理的IC卡,如果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时这个IC卡是刷不过的。其实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的意思是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个工程。但是没有文件明确说明项目经理担任技术负责人是违规的。

    二、项目经理有在建业绩违反了招投标法的那条啊?

    事实是看情况,有的招标文件是有规定项目经理需要无在建工程,可是有的没有规定。
    也就是在住建局备案的时候,只要项目经理的项目不超过三个,都可以备案,也就是可以。
    我们就有项目经理挂了好几个项目,具体投标的时候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说了项目经理无在建,那么肯定不行。投了可以通过这一项废你的标
    如果没有规定,那你可以放上去,如果这个项目你们家运作了,肯定你们中,自己考虑项目经理怎么安排。

    三、根据招标投标法 规定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参加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没有具体的规定说不可以,但作为项目的人员配备来说,同一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

    项目经理要对对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负责,项目经理也是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负总责的人和项目团队的领导者。项目经理首要职责是在预算范围内按时优质地领导项目小组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内容,并使客户满意。所以项目经理是项目中的关键职位,最好有专人担任。

    扩展资料:

    _一个项目经理在手中有在建工程的情况下又对其他的工程进行投标,是否违规?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保证充分的透明度,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公开,保证每个投标人能 够获得相同信息,公平参与投标竞争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也为当事人、行政和社会监督提供了条件。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2,公平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各程序环节中一视同仁地给予潜在投标人或者 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机会,并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公正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必须依法设定科学、合理和统一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并严 格据此接受和客观评审投标文件,真正择优确定中标人,不倾向、不歧视、不排斥,保证各投标人的合法平等权益。

    3,诚实信用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中应当以守 法、诚实、守信、善意的意识和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故意隐瞒真相或者弄虚作 假,不得串标、围标和恶意竞争。

    不能言而无信甚至背信弃义,在追求自己合法利益的同 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依法维护双方利益以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四、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可否参加工程投标

    一般情况下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_一个项目经理在手中有在建工程的情况下又对其他的工程进行投标,是否违规?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扩展资料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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