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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行省制度在中央和地方是如何设置的_“元朝实施行省制度的原因”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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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朝实行行省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行省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 元朝实行行省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 元朝实施行省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 元朝推行行省制度的原因是什么这一制度在加强地方管理方面有何创新之处
  • 一、元朝实行行省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行省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原因:

    1、行省的二元化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

    2、中央政府对行省的有效控制有利于中央集权。

    3、行省内部权力的相互牵制有利于中央集权。

    4、行省大权的归属制度有利于中央集权。

    内容:元世祖忽必烈又分别在河南、江西、四川、云南等十一处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置丞相、平章等官,与中书省互为表里,管辖所属府、路、川、县的军政事务。从元代起,行省开始成为地方最高行政区。

    作用:行省制的设立,不但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还有效地防止了地方权力过大时,非常简单地就脱离了中央统治。

    扩展资料:

    元朝时期的行省制并非是按地区文化划分大小,而是随机的,境内文化差异很大,反叛时就不太可能会一同脱离。

    元朝行省制规定,各行省的重大民政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则需呈报枢密院。没有来自中央的诏旨,行政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征收制度,也不得调动军队。

    行省官员还要定期觐见皇帝述职,为了保证行省官员尽职尽责,中央以监察机构进行监督,同时还采取省官互迁等形式加以控制。

    这种政治制度被后世的明清沿用,新中国成立后,也同样实行行省制,后世虽然都有些许变动,但框架基本不变。

    参考资料:

    二、元朝实行行省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
    管辖辽阔疆域的需要.加强中央集权制
    压制部分贵族的需要.
    民族政权统治的需要
    最主要原因是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主要内容:
    在中央设中书省管理中央
    在地方设行中书省管理地方
    设宣政院管理西藏
    设澎湖巡检司管理琉球(今天台湾)

    作用:
    1 行省的二元化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
    2 中央政府对行省的有效控制有利于中央集权。
    3 行省内部权力的相互牵制有利于中央集权。
    4 行省大权的归属有利于中央集权。
    5 行省的划分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

    意义:

    元代的行省制度虽然与唐宋以来汉族社会日益强化的中央集权观念确实有很大的抵触,但它作为元代社会发展的产物,还是起到了它在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元朝实施行省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行省最早是临时性的派出机构,遇某处有事,中书省派员至该地行使中书省的职权,事情结束,行省也随之取消。到了忽必烈灭南宋后,行省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古代铜器至元二十七年(1290),元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十个行省,它们是: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而山东、山西、河北等地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之地。

    行省在元代的统治体系中地位十分重要,它“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具体来讲,它的职能是“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

    行省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右、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一员,其中的丞相一职往往是空缺的。行省与中书省间的关系不是从属关系,行省的官员往往直接由皇帝负责。

    元代的行省制度实为我国省级行政区域划分制度的起源。

    四、元朝推行行省制度的原因是什么这一制度在加强地方管理方面有何创新之处

    1、管辖辽阔疆域的需要。

    据载,元朝统一全国后的疆域是:北到西伯利亚,南到南海,西南包括今西藏、云南,西北至今新疆,东北至鄂霍次克海。

    “元之天下视前代所以为盛”(《元史·兵志四》),元朝的疆域比以往任何朝代都辽阔,《元史·地理志》中也写到“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面对这样一个大国,如何对地方进行有效的管辖,如何加强中央集权制,是关系到政权能否巩固的大问题。

    因此元代设立数目有限的行省,代替中书省对其力所不及的地区进行管理,中央再从大局上对诸行省实施节制,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确实也是一种具有明显优点的统治模式。因此,元朝在秦朝郡县制的基础上,实行了行省制度。    

    2、压制部分贵族的需要。

    元朝沿用大蒙古国以来的游牧分封制,大量宗室外戚被分封于漠北和东北地区,在中原又各自领有大小不等的份地。对于这些皇亲国戚及其狐假虎威的家臣,一般的地方官府难以治理,非设立位高权重的行省不足以压制。

    辽阳、岭北两个行省的设置,很大程度上就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同时,元朝中央也通过行省,明令限制了蒙古贵族在封地范围内自行派遣官吏的权力,并规定由行省直接向贵族封地的民户征税,再由中央拨给贵族,不允许他们在封地内横征暴敛。这些措施有助于元代统治秩序的稳定。   

    3、民族政权统治的需要。

    元朝作为历史上第一个由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统一王朝,一直遭到南宋残余势力长期的抵抗,后来江南人民又因不堪赋役重负而纷纷起事。在这样的背景下,位尊权重的行省不但不能罢撤,反而需要进一步强化事权、明确责任,以便遇到紧急事变能够迅速决策并付诸行动,维护元朝的统治。

    即使大一统局面完全形成之后,行省在稳定地方统治方面的特殊价值,也没有消失。这就为行省在全国范围内的定型奠定了基础,使得行省的基本性质由中央派出机构演化成为地方最高官府。

    扩展资料:

    “省”的本意为宫禁,后业引申为中枢机要、行政机构的名称,因此行省起初是指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取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意,它多是因军事需要而设的临时机构。行省制度滥觞于魏晋南北朝、隋朝、唐初以及金初短期出现过的“行台省”,到金朝后期再出现时,已较频繁地使用行省这个简称(以前通常简称“行台”)。

    如金末,为抵御蒙古和镇压农民起义,君主常命宰臣出任诸路长官,或以宰相职衔授予地方长官,皆称行省,先后设有大名、河北、陕西、河东、中都、山东、东平、辽东、上京、益都、京东等行省。元初的行省性质与金朝类似,仍属中央派出机构,设置并不稳定。

    但随着全国的统一,行省很快转化成了固定的、常设的地方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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