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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合整治房地产的通知_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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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 突发!8部门联合发文,重点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含楼盘质量问题、茶水费等
  • 住建部等8部门整治楼市 业内:有助于巩固调控
  • 住建部等8部门“亮剑”整治楼市 业内:有助于巩固调控效果
  • 一、八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资料图:在建的楼房项目。

    通知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

    通知要求,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同时,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二、突发!8部门联合发文,重点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含楼盘质量问题、茶水费等

    继前一天中央再次强调“房住不炒”,央行、住建部双双发声后,7月23日,住建部官网信息显示,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于近日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了房地产整治的三年目标以及具体整治领域、整治办法以及整治机制。

    《通知》称,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分析人士表示,8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全面整治工作,是落实“房住不炒”的进一步举措,有助于巩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效果。

    住建部等8部门将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全面整治工作。资料图片

    力争3年左右,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进入下半年,房地产如何走?近日来,中央以及政府高层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连续发声,让房地产调控再次坚定方向。

    《通知》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其中,对于房地产开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等行为;对于房屋买卖,重点提出了整治捂盘惜售、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针对住房租赁,重点整治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

    与此同时,《通知》指出要持续加大违法违规的惩处力度。具体来看,对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更值得关注的是,8部门对于房地产调控提出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上述调控内容将使房地产秩序综合规范治理将形成完整闭环。“从2019年6月部门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到今天8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整体秩序的全面整治规范,覆盖了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各个领域,联合部门也由原先的6部门发展为今天的8部门,增加了自然资源部、税务部门。从内容方面具体来看,全面涵盖了前期土地获取、开发、买卖、租赁以及后期的物业服务,涉及过程中的广告宣传、交易税费、资金来源等,至此,房地产秩序综合规范治理形成完整闭环。”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称,此次8部门联合发文,传递了重要的市场信号,对于上半年以来部分城市出现频率较高的扰乱市场稳定的行为进行了总结和关注。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调动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网络媒体等各大社会主体,全方位全主体地进行市场监管,全面贯彻“房住不炒”,落实“三稳”目标。

    中央高层密集发声,房地产调控将继续趋严

    事实上,前一天,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7月22日出席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时,强调坚持“房住不炒”、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其中明确提到“要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坚决查处市场乱象”。

    7月22日,住建部和央行对于房地产调控也双双发声。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的监督指导责任,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央行称,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三线四档”规则试点房地产企业核心经营财务指标明显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

    许小乐认为,中央高层的密集发声以及本次的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表明未来房地产调控将继续趋严,房地产秩序的整治工作将有效辅助和巩固调控效果。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两天,中央高层的接连发声,充分说明下半年房地产调控从紧从严,涉及房地产各个领域和细分市场,同时各地的调控政策也不会放松。

    三、住建部等8部门整治楼市 业内:有助于巩固调控

    8月8日,从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物价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虚假信息和虚假房源发布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近期,住建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坚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杭州下发的《通知》提出,从2018年7月至12月底,将在该市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了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物价局、宣传部、国税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金融办以及公积金中心等八家职能部门的查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的属地责任。要求各部门履行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全面排查,精确打击,共同做好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在执法检查方面,《通知》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书面警示、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行政处罚、限制参与土地竞买等措施严肃处理。

    此外,《通知》要求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和领域加大督查力度,坚决问责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并将各区、县(市)专项行动组织情况与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考核工作挂钩。

    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杭州市出台多项政策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4月4日,为打击部分商品房销售出现价外加价、捆绑搭售、炒卖房号等违规行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区域内实行“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6月26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消息,在杭州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进一步抑制投机炒房,支持自住购房需求。

    四、住建部等8部门“亮剑”整治楼市 业内:有助于巩固调控效果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月23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公布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二、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
    (一)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二)房屋买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三)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四)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三、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一)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各城市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
    (二)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各城市要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对实名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
    (三)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网信部门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
    (四)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省市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治工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各城市整治工作。各城市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可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增加整治项目,及时动员部署,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监督评价考核。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每季度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半年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各地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中国建设报、中国建设新闻网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整治氛围,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原题:《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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