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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中“三类人员”指的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证书为A本):一般为企业法人或负责安全事务的副总。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证书为B本):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看管人员(安全员证书为C本):专职安全培训员,有安全证件的安全看管员。
三类人员在同一单位内(不包括法人)可同时兼任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的,必须取得另一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扩展资料
安全员证书A、B、C本的区别:
(1)考核针对人群不同
A本: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需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外,其他人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
B本:项目经理,需要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C本:从事相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即23岁以上者,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2)考核内容不同
A本:考核更侧重对企业生产力的评估等方面;
B本:考核更侧重项目生产的安全性以及高效性等方面;
C本:考核更侧重人员具体施工过程的安全操作等方面。
二、三类人员是什么,三类人员是什么知识
依据《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
59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建科教[2004]
199号),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是指:
(1)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
(2)建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
(3)建筑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即总公司、企业集团中安全处、公司中安全科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三、三类人员是什么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编辑本段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编辑本段司法中的“三类人员”
“三类人员”是指监外执行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罪犯是指: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裁定或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假释之一的罪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指:由公、检、法职能部门决定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至今这一强制措施仍具有法律效力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刑释解教人员是指:由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的所外执行、所外就医、试工、试农、试学的被劳动教养人员;近五年内所有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以上人员证书中编号分别用A、B、C区别,简称A类人员、B类人员、C类人员。
四、建筑业企业中三类人员指的是什么??
当然算是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是指,公司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负责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所有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