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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社区民警八大员_社区民警八大工作职责

最近安徽17岁女孩,在警察眼皮底下投河自杀了,你有什么看法?

先来看看现场的视频。慢悠悠的施救警察。

17岁女子跳河自杀情况

2020年12月4日下午1时许,安徽望江。一17岁高中女生在现场施救警察的注视下,走向深水区,突然沉入水中,在经过艰难的几次挣扎后,消失在河水中,后经施救,尸体被打捞上岸。经警方初步认定,女子属自杀。这就是这起事故的大致情况。

最近几起落水被救事故的比较

俗话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就让我们先比较一下下面三起落水事故的施救情况吧。或许能让我们从中悟到什么是高尚,什么是低劣?什么要赞扬,什么要批评?

最近几日,我知道的落水事故有三起。第一起:是《潇湘晨报》报道的不会游泳的27岁外卖小哥,在11月24日在江苏苏州跳进冰冷的河水中,起一位70多岁老人,为此当地的警方正在为外卖小哥申报见义勇为(见下图)。

第二起:是光明网报道的在12月3日,江苏江阴利港街道西石桥社区居家湾村84岁老太太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跳进同样冰冷的河水里,起邻居家3岁儿童(见下图)。

第三起:是12月4日,在现场多名施救警察及辅警的注视下,眼睁睁的看着安徽省安庆市的一名17岁女子,沉入水底溺亡(见下图)。为此,这些警察被停职接受调查!

有话要说,说四点

看到这三起大相径庭的落水事故以及不同的施救者和结果,感到有话要说:

一、救人是一种自发的道德行为还是一种责任义务行为?

在上述三起事故的前两起事故中,一个是27岁的外卖小哥,一个是84岁的老奶奶。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不是什么国家公职人员。在他们遇到别人有危险时,他们根本没有考虑个人安危,没有考虑自己会不会游泳,没有考虑自己是不是有这个义务或责任。因为他们连自己身上的棉衣都没有脱,就直接跳进了冰冷的河水中去救人!而在第三起事故中,他们却是警察,他们有责任有义务去拯救生命,可是他们却眼睁睁的看着下水者站在冰冷的河水里,一步一步往深水区走去。最终在无奈的挣扎中,消失在现场警察的视线里。她的死,可以说是最不应该发生的。因为,她的身边站的就是警察,站的就是人民的保护神,仅仅几米之遥。而当女子在水中挣扎时,现场的警察还不紧不慢地往水里慢慢的走去,而且还手拉着手……但是警察们却没有拉着在水中无奈挣扎的女子的手……

二、现场的人民警察和辅警们怎么想?

一个17岁的女子,花落水中,再也没有出来。而且还是在这么多警察及辅警的注视下和施救中,沉入水底。那么,作为警察,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该是挺身而出,还是手拉手的慢慢向前,一步一趋。现场的视频看得很清楚,女子开始站在浅水区,离河岸边上的人民警察也只有几米远,这时候水很浅,如果警察脱下棉衣,趁女子不注意,一伸手就能把女子抓着拉上岸,救上来。可是,现场施救的警察却没这样干好像是在做着女子的思想工作,想让女子自己走上岸边来。可是,女子没有听,而是往水中深处去。这时候,可能水底情况有变化,女子突然坠入深水区,就这样,在人民警察的注视下,挣扎了几下,沉了下去,从此离开了这个世界。看到此,人们不仅要问,对于现场施救的警察及辅警,施救方法和措施你们是怎么想的?施救的方案你们是怎么制定的?施救的工具是什么?难道从接警到现场,一路上你们都没有考虑这些问题?

三、现场的人民警察是不是存在失职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从这条规定看,警察,人民警察,其天职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社会平安,弘扬正义,惩治邪恶。但是,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不积极主动施救,而是你拉我、我拉你,大家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大家成为“命运共同体”,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态,这是一种怎样的想法?他们是不是失职,是不是渎职,甚至是不是涉嫌犯罪?作为普通百姓,我们搞不懂。可是,作为警察,是执法人员,我想你们肯定懂法律,肯定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是违法或犯罪?即使你们不知道,肯定有人知道。因为你们已经被停职了,你们一定要接受调查!(下图网友评论)

四、期待调查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一)项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女子自杀,属个人原因。可是面对自杀的女子,人民警察的施救是不是经得起调查和评论,已经有声音出现了。如何平息社会公众的质疑,警方到了说话的时候了。调查真相该是水落石出的时候了。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道,让老百姓心里没有疑问,让人民警察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为人民,该多好。

最后寄语:

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珍贵的,它不仅仅属于我们自己,而且有时候也属于别人。如果因为自己对自己生命的放弃,为此而让别人搭上性命,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而且也是对别人生命的极大不尊重。

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有许多不如意,有许多烦恼,但是我们应该往前看,往好处想。生活或许本就如此,前进的路上可能不会一帆风顺,可能时时处处充满险滩激流,布满荆棘坎坷。

但是,只要我们抬头,仍然能够看到太阳;只要心中装满阳光,前进的路上就不会有黑暗。世间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慢慢地变成了路。只要自己努力,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过不去的险滩,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活着,比什么都好。

安徽阜阳,一位从警20年的派出所副所长倒在岗位上,如何评价这位副所长?

谢邀。

2017年10月30日,阜阳市公安局马寨派出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李丰收已经连续在所内值守多日,当晚他陷入昏迷,虽经医院全力抢救,还是于10 月31 日凌晨0 时16 分不幸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4岁。

他的生前的领导、同事对其工作的评价几乎“众口一词”——“工作狂”“熬夜达人”“拼命三郎”。李丰收工作的20 年,荣誉看起来并不耀眼: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 次,受颍州公安分局嘉奖4 次,被阜阳市公安局授予“先进个人”称号1 次,2009 年度被评为“阜阳市青年岗位能手”。2017 年11 月11 日,李丰收被安徽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忠诚卫士”,这是他的最后一次荣誉,而他也用忠诚奉献诠释了为民初心。

从警20年,李丰收早已把群众当成家人,把工作完全放在第一位,每日的生活就是工作。

2014年底,正值阜阳公安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进入关键阶段,然而此时阜阳各地盗窃案件四起,社会秩序受到影响,群众反响强烈。刚从数月以来连续奋战侦破案件中坚持过来的李丰收,没有犹豫,立马投入到打击盗窃的案件当中,埋头苦干、踏实肯干、勤奋摸索、研究案情。在又一次连续工作一天一夜后,李丰收带领队员成功抓获3 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将嫌疑人送进看守所后,他本该好好休息一下,却又因为另外一起关联的盗窃案件,李丰收在“迷糊”了短短两三个小时后再次投入战斗,而这一战,又是两天一夜未眠。最终,“拼命三郎”李丰收依靠此战连破系列盗窃案107 起、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9 人,为群众挽回财产损失100余万元。

诸葛亮后出师表有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李丰收用自己的拼命、踏实、肯干,诠释了公安干警的拼搏精神。从警20年,倒在岗位上,用忠诚奉献诠释为民初心;埋头苦干、踏实肯干,用勤劳勇敢赢得民众肯定。对于这样一位优秀的人民警察、优秀的一线干部,他的离开,是马寨派出所的一大损失,是阜阳的损失,更是人民群众的损失。他的突然离世,让我们倍感心痛的同时,也要为这样一个党和人民的好干部点赞。与此同时,要对奋战在一线的人们道一句:你们辛苦了!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些始终坚持在一线的人们,为我们默默奉献,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有安全感、幸福感。

安徽女生跳水事件,评论说:“警察不是神仙”,对社会有何影响?

客观的讲,jingcha确实不是神仙,他们和我们一样,是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凡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自从你选择从事jingcha这件职业的那一天起,就应该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职责,譬如一个军人,上阵杀敌就是军人的使命和职责,哪怕面临枪林弹雨也绝不能退缩,否则就是逃兵,再看我们的消防队员,火灾就是命令,哪里发生火灾就冲向哪里,每时每刻都面临被火魔吞噬的危险,而jingcha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面对紧急情况,救人就是jingcha的法定义务,做为人民jingcha,在危险面前畏首畏尾犹豫不前,望江jingcha的表现令人大跌眼镜,更加令人不解的是,某些人甚至包括yang视主持人郭志强,却发表了一些毁人三观的言论,说什么jingcha不是超人,不能用一条生命挽救另一条生命,在此我懒得去和他们讲什么大道理,就用几张截图去反驳郭志坚等人的荒唐言论吧:










如图所示,请问郭志坚之流的人,截图中这些人是超人吗,难道他们不怕危险吗,和这些见义勇为的普通市民相比,望江那几个懦夫难道不应该觉得惭愧吗。

谈到此事会造成什么影响,我想有一件事已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在马路上遇到跌倒的老人为什么没有人去扶,不可否认,这个社会永远也不缺少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好人,但是,郭×坚等人的言论对于人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势必带来极坏的影响。

安徽省考一般民警有哪些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警察: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3、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

4、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6,报考学历要求大专或本科【同等学历】,因地区差异,要求有差别.

招警属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招录通过后即是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招录过程除了体能测试和按警察标准体检这两个环节,其他几乎与普通公务员招录一样。

招警考试是比较严格的公务员考试,还有许多的条件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我国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招警考试分为六轮: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

安徽一女教师逆向行驶被拦还叫嚣:“很方便我自己!”你怎么看?

令人无语!“我觉得逆向行驶很方便我自己”,安徽这名女教师被曝光。

近日,安徽的陈某驾驶非机动车带着孩子,逆向行驶被交警拦截。

民警在核实其身份,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时,陈某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跟民警叫嚣

“文明创建是为了让大家方便,我觉得逆向行驶很方便我自己。”

看到这,我完全“辣”了眼睛,脑袋闪出无数个问号,“女教师”、“带着孩子”、“叫嚣警察”?

这女的乍一看,就是一泼妇骂街,哪像一个当妈和当老师的人?

细丝思恐!近来老师队伍里,出现太多精致利己主义者了,要不就是辱国、要不就挑战《交通法》,叫嚣警察………

我不禁为孩子的教育处境感到忧心忡忡呀!

一老师,自己违法行驶,还当孩子的面强词夺理,长期被这样的妈“影响”下,这孩子长大以后,估计变“恶人”

董卿说:“你想你的孩子长成什么样的一个人,你得自己先变成那个人,你的孩子才会追随你。”

然而,这位站在三尺讲台的妈妈,连自己做人的都有问题,孩子还能学点好的行为吗?

榜样的力量,这位教师妈妈,我想她不是不懂这道理,只是她觉得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孩子就得遵纪守法。

如果是这样,她真是愚昧至极了!

何为教育,就是让孩子完成“受教”的过程,不是固执于“我无限大”的世界

心理学家陈忻在《养育的选择》里说过:

“一个宝宝从出生就被当成世界的中心,不懂得行为的边界;而教养的作用,就在于慢慢让他们知道,他们不是世界的中心,是要遵守一定的社会规则,这是孩子社会化的一个过程,让他们渐渐成为“社会人"。”

教育,其实就是让孩子完成“受教”的过程,不是固执于“我无限大”的世界,而是懂得在有“你我他”的大世界里懂得尊重别人,与他人和谐相处。

而父母的言行举止,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甚至是孩子最先效仿的对象。

一百句金句教育,也抵不上一次行动,这女教师妈妈,俨俨就是给孩子错误的示范教育。

结语

交警这一次扣了她的车,罚了款,算是对她手下留情了。

我个人认为,这老师逆向行驶的视频,就应该被当作反面教材,通报全国,让全国人民帮忙一起教育她。

要不然,她还真觉得安徽是她家的,马路是她家独自享用的。

除此之外,对这样的老师,我认为校方得密切观察她的行为,别把她身上的“陋习”和“痞性”传给其他孩子了。

对于这样的老师,我还呼吁教育局应该对这老师的思想行为进行教育,甚至严肃批评、处分,好好“洗洗”她的脑子,别误人子弟。

你觉得呢?这老师怎样处罚合适吗?

以上是我的看法,如在理,点赞、评论和关系我@何知了 每日有料更新。

当女警察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笔者是一名县级公安机关的女警察,基本上除了专业性特别强的法医,刑警,会计基本上其他警种都干过。

入警分配到派出所当内勤民警,似乎这个职位是专为女民警设置的,干了一段时间又去了纯女性岗位,户籍窗口,接着调到局里法制部门,后来又调到110指挥中心,最近有打算调我到警保。

入警12年了,都成警队老人了,从刚开始激情澎湃到现在波澜不惊,从不明所以手足无措到信手拈来游刃有余,终变成老警,虽然年纪不是很大,但是你的姓氏前面都要被冠个“老”字了。

女民警在公安这个半军事化纯男性队伍里,就像几颗葱花,可有可无,虽也提“巾帼不让须眉”、“女警也顶半边天”的口号,但那就是个口号,君不见女警值班和男警一样,工作不比男警轻松,工资一样,但是提拔永远都没有女警啥事!用我们领导的话说,公安队伍本来就是男人多,好多男民警职级都还没升上去,几个花拳绣腿拖家带口的女民警先放一放!

女警对待家庭又是愧疚的,不光是个警察还是个母亲,女儿,和别的职业女性一样,家里的事情一样不少,都是女人付出多,不管家务还是孩子。像笔者这样的,早上起的比鸡早,晚上睡得比狗晚,要操持一家子吃喝,还要兼顾单位工作。自从娃上了小学没有睡过一次午休。值班的时候带着孩子单位睡,孩子睡床我睡地下……这样的日子太多都习以为常。

也曾提出辞职,奈何组织不批,也罢,既已入世,又何必出世。不忘初心,继续奋斗。

如何看待安徽一女孩溺亡,涉事民辅警被指救援不力停职调查?

警察,这两个字眼,对中国人民来说,那是既高大,又形象!而且,六七十年代,还有一首儿歌唱道,我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去处理,由此不难看出,群众不管大小,何等的信任警察这支公职队务!就是当下,我本人在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还是警察!

从安徽这起事件来看,群众首先想到的还是警察,要不,他们打110干么?其目的就是救人!

但整个事情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睛,并且还反差极大,最后的结局是,这次事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就我本人的认知是,这是为什么?凭心而论,安徽的有关当局,在出事后,最应该静下心来,多问几个为什么?

是的,警察出警时,也就几个警察而以,可他们代表的是,当地整体警察形象,而当时在情急之下,之不过也就拉一把的事情,如果按正确思路发展,结局将是皆大欢喜,当事警察,接受表彰,也同样是情里之事!绝不可能出现当下这种结果!

可是,在出事后,有些人还在努力去洗白!依我看,千万别洗了,同样也是越洗越黑!

但从救人的观点出发,站在制高点上来说,当一个年青生命,在你面前突然消失,你自己又没出手相救,我但问一句,你的良心何在。莫非真让狗给叼去了?在说,救援,莫非就是消防队务的事情?真的于警察没有任何关系?

这几天,我也看到过报到,涉事警察被停职,等待处理结果,依我之见,首先应该把他们开除出警察队务,然后就是追究责任,只有这样做,才能树立当地公安队务的正能量形象,而真不是继续洗白!

就以上我的观点,如果说当地在出事后,能及时处理到位,何必惹上这么大的麻烦事情,同时,我忠告一句,如果还没有很好的处理结果,这几个人渣,给当地政府惹的麻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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