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编制分为公务员编制和工勤编制,采取不同的晋升方式,公务员通过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来晋升,工勤编通过评定职称晋升,包括普通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编制均为事业编制,按照岗位不同,又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事业工勤岗位和行政工勤岗位设置一样,也需要通过评定职称晋升。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一般不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刚开始参加工作时会被安排到工勤岗位,最开始因为没有职称,只能安排工勤岗位,有职称以后再逐步晋升。但是,随着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工作的进行。现在进入事业单位一般要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一般都是很久之前参加工作的,或者说军转安置等特殊情况。
行政工勤人员,现在很多地方都要求只出不进。除了本来就已经是行政工勤人员之间的相互调动,以及军转安置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在单独招录工勤人员。将来的行政机关只会有公务员,行政工勤人员会逐步被消化,行政工勤编也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所以说,事业工人是不可能转为行政工勤编的,不仅仅是事业工人,即便是事业干部,想要进入行政单位也是很困难的。在公务员法施行之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一般会按照身份来分为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的直接具有干部身份,但如果不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话,那只能是工人身份,然后可以按照转干录干等规定来成为干部身份。公务员法实行之后,尤其到现在,干部身份的作用越来越不明显,现在讲究的是公务员身份和事业身份。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同时又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类事业单位进行了统筹推进,对党政部门设置进行了统一规范。
政事混杂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市县两级,因此,市县两级也是党政机构规范设置的重点,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市县两级不得设置部门管理机关,不得设置“事业局”,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今后,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也不得再行设置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受此方案规定影响,市县两级许多原来设置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和“事业局”,统一规范设置为行政机构。又因为受党政机构限额制约,设置方式多以挂牌、内设或者整合到相应的行政机构为主。这类机构主要有市县国资局,单设或者在财政局挂牌;规划局,整合到自然资源局;农综办,整合到农业农村局;质检安检机构,整合到住建局;外事侨务机构,整合到统战部,等等。还有一些原来就是行政部门,因为受机构限额制约,设置为事业局的,在这些党政机构改革中,都统一设置为行政机构,或者整合到行政机关。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原机构保留,只承担公益职能,或者撤销,整合到其他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整合到位后,对于原在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参公人员的,部分随职能划转到新整合组建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原来的工作任务,由机构编制部门调整行政编制进行置换,个人由参公人员转变为公务员。其他大部分参公人员暂时保留身份,和原来的普通事业人员、工勤人员一起,整合到新组建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参与下一步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参公人员身份暂时保留,等待新的人事对接政策出台后按条件转换身份。机关混编混岗、人员身份转换工作,要在2020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
真宁腔调,贴心提示:
文章看点:1、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市县部分事业单位将改革为行政机构;
2、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整体改革为行政机构;
3、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
4、部分参公人员随职能连人带编划转到行政机关,置换为行政编制,转换为公务员;
5、机构改革造成的混编混岗问题,限期于2020年10月底整改到位。
公司交的社保,如果想转为个人灵活就业社保容易转吗?如果想转肯定是非常容易转的。不管是公司的交的社保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的社保都是属于职工社保,只不过是缴费主体不一样。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对于城镇职工社保的主要参保对象,分为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两个部分。城镇职工包含了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职工是采取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的方式,需要缴纳五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需要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社保费用。比如养老保险,总的缴费比例为24%,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分别计入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医疗保险总的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分别计入医疗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失业保险总的缴费比例为1%,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承担0.5%的缴费比例,全部计入失业保险基金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只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由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全部承担。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和职工是一样的。对于今后办理退休的要求,退休条件都是一样的,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此外,医疗保险如果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一直在单位上班,由于由用人单位缴费,单位承担了大头,个人缴费部分只是小部分,这种情况下,只能由单位来缴费,在没有离开用人单位之前这是不能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但是如果离开了用人单位,成为了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就会办理社保减员,这时自己的社保就处于无单位缴纳状态,系统就会显示为失业人员或是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的,户籍也在当地的,就可以凭离职证明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或是税务机构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自己就可以正常缴费,这是不需要转移的。
如果离开单位以后,自己户籍不在参保地的,有的地方可能不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继续在当地缴纳,但是如果当地就业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的人员,是可以继续在当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的,但也需要去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如果不愿意在当地缴纳了,需要转回户籍所在地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的,这种情形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从就业地转移到户籍地。
综上所述,公司缴纳的社保要转为个人缴纳,在没有办理离职之前是不能办理为个人缴纳的,离职以后,如果既是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又是在同一个统筹区,这不需要办理转移,只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如果不在户籍地,要在当地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很多地方需要办理就业登记证,只要办理就业登记证就可以在当地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如果没有就业登记证,只能转回户籍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