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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建局地址_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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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能是什么
  • 求连云港建设局正副局长的名字,急
  • 请问 连云港建设局这个单位怎么样,有没有发展前景
  • 宜城市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 一、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相关城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发展指标体系;负责全县“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工程计划及城建资金的平衡调度和监督使用。
    (四)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城市分区规划、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建重点工程规划方案和市区主要沿街建设方案;参与审查市区旧城改造、新区开发规划方案;组织专家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论证,保证建设项目的科学合理。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的管理。
    (六)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城市化进程。
    (七)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和住宅发展计划;负责有关城市拆迁许可管理,负责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指导和实施全县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做好授权范围内县重点工程的协调、调度工作。
    (八)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及指导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有关建设项目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编制、审批和管理标准设计。
    (十)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园林城市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一)综合办理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给排水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供气、供热行业的发展。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求连云港建设局正副局长的名字,急

    根据《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襄办文〔2010〕24号)和《中共宜城市委、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城市市级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发〔2010〕16号)精神,设立宜城市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局。
    二将市民政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局。
    三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四加强城市管网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管网建设管理综合协调。
    五加强广电、供电、通信、热力、燃气、供水、排水、输油、输气、消防等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职责。
    六加强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七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和测绘工作、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行业、市政公用业以及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中长期发展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组织、协调编制和报批各类分区规划、专项(业)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本辖区镇、办事处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报批村镇建设规划;负责审查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办理审批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方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查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市政工程等)的建设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组织市区建筑艺术方案的评审;管理城建档案;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自然遗产、城镇文化遗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管理、成果提供和保密工作及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及测绘成果汇交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全市测绘成果质量。
    四拟订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城市道路、排水、泵站、桥梁、隧涵、路灯、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的审核、审批或报批并指导协调实施。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组织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制定城市绿地管理标准,并负责具体实施;管理规划区道路绿地;指导全市园林苗木生产;负责市区广场(游园)的管理;负责市区新建园林绿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六承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城市主次干道、主要路段和路区环境整治的修复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及管理,负责重点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组织城市排涝、污水处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和稽查的责任。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对城市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八监督管理建设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产业政策和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规章;监督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出市、出省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省级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建设行业标准定额和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监督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建筑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承担城市管网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管网建设管理综合协调的责任。负责市政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管网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指导编制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消防、交通信号设施等管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网建设专项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以及因挖掘占道的审批及修复工作;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办法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十二)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及备案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
    (十三)承担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推进城镇减排。
    (十四)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责任。拟订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管理办法、制度和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缴。
    (十五)承担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请问 连云港建设局这个单位怎么样,有没有发展前景

    应该是A类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具体资料江苏公务员网都有的,非常详细,需要发链接给你,难是肯定的,但是要有信心,重点是你要努力,心态要好,因为你笔试过了,面试也不一定,还是要慢慢努力!加油哦!

    四、宜城市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一)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工作。
    (二)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燃气和热力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负责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和参评工作。
    (三)承担监督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制定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生物多样性、湿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绿化绿线的划定工作,依法对绿线进行管理;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项目的竣工检查、验收;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占用绿地审批。
    (四)承担城镇建设综合开发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住房建设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的招标、招商工作;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活动;负责牵头做好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参与土地批租审查及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和清除、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和村镇综合开发。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全省统一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省、市审批立项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九)承担推进科技进步、建筑节能、防震减灾、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及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承担市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调查通告和拆迁公告;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评估单位的管理;负责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督;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裁决;负责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查处违反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负责编制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执行年度城市维护费收支计划;负责市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归口管理城乡建设信息统计工作;协同物价部门管理城乡建设行业产品价格。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建材行业;负责拟订建材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十三)指导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推进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城乡建设行业内社会团体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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