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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的防治_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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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一回事吗
  • 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吗?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那里有啊?急急急
  • 一、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情,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方案强调的是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强调的是地质环境保护,两个方案的侧重点不一样

    二、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

    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2010.3)
    序号 省份 单位名称
    1 北京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2 北京 北京市地质研究所
    3 北京 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 河北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 河北 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
    6 山西 山西交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7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8 辽宁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勘查总院
    9 辽宁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河南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 河南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
    12 湖北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13 广东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14 广西 广西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 四川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 四川 成都兴蜀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17 陕西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

    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2007.7)
    序号 省份 单位名称
    1 北京 北京华源地质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 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北京 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4 北京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 河北 地矿邢台地质工程勘察院
    6 河北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7 河北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8 河北 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
    9 河北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
    10 内蒙 内蒙古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
    11 吉林 中国建筑材料地质勘查中心吉林总队
    12 黑龙江 黑龙江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13 江苏 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14 浙江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15 浙江 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16 安徽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17 山东 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8 湖北 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
    19 湖北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20 湖南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院
    21 湖南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
    22 海南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
    23 重庆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24 重庆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5 重庆 重庆华地工程勘察设计院
    26 重庆 重庆时乐浦地质灾害防治咨询设计事务所
    27 重庆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28 四川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9 贵州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30 云南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1 陕西 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32 陕西 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
    33 陕西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
    34 甘肃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35 新疆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
    36 新疆 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总公司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国土资源部拟于2010年3月1日至12日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30号和第31号三个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请单位于2010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级国土资源厅(局)地质环境处。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于2010年3月1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资质申请材料报送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三、资质申请表、报盘软件、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下载。

    网址:http://

    四、通信地址

    北京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邮编:100812

    五、联系人及电话

    环境司: 胡 杰 (010)66558318

    政务大厅:王兆丰 (010)66558748

    软件技术:曾建鹰 (010)66558761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吗?

    延安市宝塔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应坚持以下八项原则。

    一、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宝塔区正处于历史时期以来经济最为快速发展的时期,经济发展应当和保护与防治协调发展,切不可重发展、轻保护或不保护,甚至认为要发展就不能保护,将两者对立起来。发展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地质环境又是发展经济重要的自然条件,因此,保护地质环境也就是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两者是一致的、统一的。

    地质环境是人类永久生存所需的基本环境,一旦受到破坏将对人类的生存产生深远影响,且难以恢复。应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出发,有的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环境破坏在当代显现的不是那么突出,可能表现出一时的或者是明显的经济效益,但为将来以及后世子孙的生存环境埋下了极大的隐患。这是应当引起人们特别注意之处。保护地质环境,不仅是当前的需要,更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着眼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中,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和农宅建设方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与环境保护和灾害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黄土高原区域自然环境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黄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多发,长期以来都是国家重点开展区域环境地质保护的地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要与区域地质环境保护密切结合,以地质环境保护为基础,大力推广和维护已经初见成效的退耕还林工作,进一步加强植被和绿化建设,有效地减轻和遏制水土流失,减弱和消除地质灾害形成因素。通过做好区域环境保护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地质灾害的形成,达到防治的目的。

    四、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

    在保护与防治中,要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当发展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出现矛盾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地质环境保护。应坚持避免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实在难以避免时应将破坏降低至最低,甚至另寻他策。不能以牺牲地质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效益。

    此外,从地质灾害防治意义上讲,要以防为主,以治为辅,防治结合。一旦形成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起来非常被动;而保护地质环境,则是变被动为主动,防患于未然。建立一支懂技术有装备的地质灾害监测队伍,落实区、乡(镇)、村和户群众性监测网,走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路子。实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特殊工作制度,把握重点、险点,千方百计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必须采取工程措施的要及时排危排险,消除地质灾害的威胁。要改变只重救灾,不重防灾的局面,变事后救灾为事前防灾,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权。

    五、与常规水土保持相结合的原则

    滑坡崩塌等地质现象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预防滑坡崩塌等地质现象的发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内容。因此,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同水土保持有着密切的联系。水土保持工作做得好,地质环境就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有利于减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并充分发挥出防治工程的效益。

    六、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是地质环境保护的两个方面,应将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不可重此薄彼。工程措施如淤地坝侧重于治理沟道,稳定沟床,保护坡脚,从而达到预防滑坡崩塌的目的。生物措施如植树造林主要是保护坡面,拦截地表水,减少新的沟谷衍生,减轻洪水对谷坡的危害。两者相结合,既保护沟道又维护坡面,从而达到对整个沟谷及斜坡的保护,有效地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七、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针对不同地质环境条件下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和危害性大小,根据财力物力,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首先是对于人民生命具有重大威胁性的地质灾害先行考虑重点安排,予以防治,确保没有人员的伤亡;其次是威胁到国家重点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安危和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要重点考虑。

    八、保证安全下的经济合理原则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投资大小,比较搬迁和防治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较小的代价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保证安全是前提,经济合理是目标。只有保证安全,才能实现经济合理,这样的经济合理才具有实际意义。

    九、宣传教育与法制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与防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全员参加,共同努力,才能收到明显的效果。不仅是主管和专业部门的事,更是全民的责任和义务。因此,需要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教育,提高全员保护与防治意识和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此外,还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地质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于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从而有力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那里有啊?急急急

    不是同一回事:
    首先概念不同,地质环境是指由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组成的环境系统。而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造成的恶化地质环境,降低了环境质量,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安全,并给社会和经济建设造成损失的地质事件。
    地质环境是地球本身的环境,并不一定会带来灾害,人类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地质环境去治理。比如说将山丘改成梯田,将低洼处填平都属于地质坏境治理。
    地质灾害是指危害人类安全、带来财产损失的灾害。因此治理还带有减小灾害的目的。比如说滑坡、泥石流的治理。
    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有一定的相似处,即都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但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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