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修改,下面具体说明一下:
1、资格审查通过后、笔试前,除可更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等)外,其他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笔试后,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经面试实施机关审核同意,可以修改姓名以外的其他信息;
2、姓名中的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等)信息的修改程序:报考人员于3月17日前提出书面申请(亲笔签名),通过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将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报考职位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经批准后由各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未获批准的,人事考试机构要告知考生原因;
3、其他信息(如民族、专业、学历等)的修改程序: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接到面试资格审查通知后、需要修改信息的,须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在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进行手工修改;通过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将书面申请、修改后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连同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一并送面试实施机关进行审核确认。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参考资料:
今年广西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其他的在各地市进行,县级在县归属市进行。
每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要是在全国各省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的大城市设下考场,一般遵循的是报名人数多少以及顾及周边城市考生的就近原则,以及该城市组织大型考试的能力而设置考点。
但不是只限定所有省份的省会城市才能报考,而是通过报名人数的统计,覆盖周边城市,方便考生就近进行考试。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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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下发时间:5月13、14、15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
报名费用:2科105,3科15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6月22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7日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7月15日
2014年黑龙江省考各阶段时间表(仅供参考)
笔试科目:行测和申论(部分岗位有加试)
报名费用:2科130,3科165
笔试公告:4月28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3日—6月29日
笔试时间:6月29日
笔试成绩查询:7月14日—7月22日
资格确认通知公布:7月17日
二次报名:7月26日—7月27日
拟进入面试名单:8月4日
调剂公告:8月4日
调剂入口开通:8月7日
调剂人员资格审查:截止至8月10日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公告:8月6日
面试调剂合格人员名单:8月13日
调剂后职位调整通知:8月14日
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0日起(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面试时间:8月26日—8月27日
各地市拟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公告:8月29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能测试通知:10月17日—10月28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黑龙江垦区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的通知:10月22日
森工系统公安机关体能测试的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检通知:10月22日—11月7日
拟录用名单:11月28日
其他问题请点击→2014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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