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多数省份保持一致:
1、职工社保:
养老保险公司缴费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缴费6%、个人2%,另各自承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公司缴费2%、个人1%
生育保险公司缴费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公司缴费0.5~1%,个人不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西安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展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二、缴费基数申报地点
市本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
其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三、缴费基数申报内容
(一)参保单位按照2017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及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变化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更新客户端中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上年月平均工资”项。
(二)基数申报时应携带的材料
1、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或2017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
2、陕西省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3、2018年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不含独子费)或养老金调整变更表
4、无法提供以上有关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书面资料详细说明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人员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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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社会平均工资4343.25,2015年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606元(低保),最高限为13030元。
2014年西安市社会平均工资为4557.5,2015年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2825元为缴费基数(低保),最高限为141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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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职介中心托管人员可缴纳2016年度养老保险费,今年基数涨至4741.33元。
A今年基数涨至4741.33元
据了解,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七个档次,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一经选定,年度内无法变更;缴费比例为20%。
西安职介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保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确定,2015年社保基数为4343.25元,今年基数为4741.33元,主要是因为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增长,社保基数相应增加。和去年相比,依然是7个缴费档次不变,但因基数变化每个档次月缴费金额、年缴费金额也发生了变化。
B首次实现网上缴费
需办理2016年度养老保险可通过网点缴费、网银缴费和自助终端缴费三种形式缴费。网点缴费除西安银行营业网点外,可在建行市内200家网点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西安职业介绍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方便档案托管人员缴社保,今年首次开设网银缴费,办事群众可通过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建行陕西省分行网址等方式,足不出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考虑到老年人出行不便和不会上网缴费的现实困难,在人社大厦二楼业务大厅、永宁社区、秦川社区、唐都花园社区、唐华四棉社区增设了自助缴费机。
C缴费遇问题可电话咨询
2016年度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11月1日以后缴费人员按规定收取利息。不收滞纳金。2016年申报退休人员和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存在问题人员,在职介中心收费窗口缴费;其他人员请就近在西安银行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缴费,或通过网银缴费,职介中心大厅无法缴费。
工作人员提醒,三种缴费方式大家可自由选择,不能重复缴费。如遇问题,可拨打12333或82284287电话咨询。
相关疑问解答
人员流动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省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个人账户如何建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工作人员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全市建立个人账户的起始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在此之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从参加之日起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职业年金有何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特殊情况人员如何对待?
改革后,对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条件的在职人员,其2014年10月1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规定计发待遇。其个人在试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不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条件的原试点参保单位和个人,全部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继续参保缴费,直至延缓退休期满。对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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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的缴费基数是多少的。因为养老金的计算是根据你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套用公式计算出来的。也就是说,你缴纳的年限越长,缴费的基数越高,你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如果你缴纳的是最低的缴费基数,只缴纳15年,你的养老金只够你每天吃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