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警是事业编制,其是指从市县级治安、刑侦、交警部门挑选适合和熟悉当地情况的民警进驻每一个行政村,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把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
事业编制是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事业编制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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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一村一警”,就是从市县级治安、刑侦、交警等部门挑选适合和熟悉当地情况的民警进驻每一个行政村,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把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
“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其目的是破解农村面积大、农业人口多,农村治安复杂、防范薄弱以及警力不足等造成的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把部分机关民警投放到农村,提高农村地区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在重点村建立警务室,由驻村民警入驻,辐射周边村;在普通行政村设立警务联系点,从机关和派出所抽调民警包村联系;驻村和包村民警分别在自然村建立治安中心户、在农户中建立信息员,形成以驻村民警为中心,包村民警为补充,村组干部为纽带,农村群众为基本防控单元的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