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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度的特点中央集权的特征为什么中国古代要实行中央集权制?中央集权好还是民主好?一、中央集权制度的特点
中央集权是一种国家政权的制度,以国家职权统一于中央政府,削弱地方政府力量为标志,是地方分权的对称。这种形式起源于中国秦朝,并在19世纪中期达到顶峰并迅速衰落。这种制度通常与君主专制相提并论。另外,也跟地方权力较大的几种政权体制作为对照。有观点认为现在中央集权并没有消失,而是隐藏于民主政体之下。在中国,这种政治制度被史学界认为进存在于封建社会和部分专制政体之中。
产生和发展、衰落
中央集权的产生最早由中国战国时期思想派系之一的法家系统提出君主专制形式所衍生出的一种政治结构,法家代表之一的韩非子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在现有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的情况下,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在当时社会中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发展,同时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数据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
秦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的国家,公元前3世纪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初步确立了中央集权的雏形:将地方一级官员的委任权划归中央,并统一了部分物资的流通。这为日后秦有能力统一六国,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秦帝国正式建立的时候,李斯利用已有的经验建立郡县制,并统一地方文字、财经、度量衡,建立了一个实际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国家。
隋朝时期隋文帝成功的进行了一次中央集权的改革:推行三省六部制,将中央政府的权力进行了划分,不仅令政府机构效率、职权范围提高,也使各官员的权力相对分散,保证了皇权的稳定,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稳定性。唐朝在这一改革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深改革,并广泛推行科举制度,提高了官员整体文化素质,令平民也有机会成为社会的上层人物,稳定了中央集权后带来的社会底层不稳定因素。这次成功的改革经验也传至中国的周边国家,加强了这些国家的集权体制。
公元14世纪,中央集权的影响逐步为君主专制所替代,通过设立一些特务机构加强了帝王对政府、社会的管辖,在中国,清朝废除行省,设立三司,设立军机处;印度莫卧儿帝国则在17世纪中叶建立一套极为完善的集权整体,标志着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发展达到了顶峰。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初,欧洲许多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制。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发展 ,资本的集中要求政治权力的集中,更趋向于中央集权。采用单一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多实行中央集权;采用联邦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地方政府虽有相当的权力,但国家大权仍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
随着19世纪中期后大批的中央集权国家半殖民半封建化的开始,中央集权制遭到近代民主制度的强烈冲击。尤其是要求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近代民主政治制度,其理念正是对中央集权的全面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中国共产党宣称代表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既保证中央统一领导,集中处理国家事务,同时又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地方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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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及表现形式
中央集权制往往包含有如下特点:
君上大权
如果是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在中央集权推行的同时,君王也相应地控制了从地方上收回的权利,成为一个宏观上掌握国家机构一切资源的独裁者,这样的做法将导致国家兴衰的主要因素决定于统治者的素质,也往往造成君王信臣掌握大权,出现内部纷争的原因之一。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专职有时候对于一些具有较大争议的问题能够尽快做出决策,避免了繁复臃雑的解决方式。
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机构
这种形式的中央集权也是目前许多中央集权或偏中央集权的政体的特色,一个职权广泛的政府不仅需要打理宏观政策,也需要关注地方上的事件,这就导致中央机构臃肿,职权分位不明。在中国,解决这一实际问题的方式是设立一些政府中的高级实权者如三公九卿,并划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三省六部制)。这样使中央政府的行政效率提高,在唐以前基本上都能够尽快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这一时期自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但职权的分工并不是非常清晰,有时帝王为牵制官员的权力故意不分工,防止官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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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中央集权为政府带来了足够的权力调动国家资源,为建立并维护一个统一的国家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带来了所需要的安定环境,促进了古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一些采用改制度的国家在中世纪强盛的因素之一。同时这种制度带来的权利集中导致官僚机构臃肿,腐败丛生;在经济上促进了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但更多的是对人民思想言论的控制,加剧了不同利益阶层的对立。而国家的安危被更多的取决于政府和帝王的素质,导致内乱不断。在现代社会,中央集权能够在国家处于危机时候或者国家社会处于极度贫困时产生较大的作用。而当国家处于和平时期的时候,过度的中央集权反而妨害了社会的发展。
二、中央集权的特征
要有前提。比如说钢的强度高,只针对这一点说好坏没有意义,因为需要高强度的场合这就是好的,需要韧性塑形的场合这就不好。不同的时代对体制的要求不同,商品经济社会民主的合理性要大于不合理性,商品经济不够发达中央集权更合适,没有在任何时候都合适的体制,否则雅典、罗马共和国之后民主也不会没落了。
三、为什么中国古代要实行中央集权制?
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②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③西汉巩固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④隋唐完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⑤北宋加强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建议,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议,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⑥元朝新发展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⑦明清达到顶峰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四、中央集权好还是民主好?
中央集权指的是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不是指君主专制中皇帝个人权利的集中程度
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地方实行郡县制,地方有一定的权利,因为有郡守嘛。他虽然由皇帝委派,比春秋战国的诸侯权利要小,但是并没有人监督阿。
汉朝实行郡国并行制,唐宋又设有监察性质的"道、路",地方的权利就小多了。但还有地方官维护自己的权利。
元朝的行省制度,行省长官都是中央派出蒙族大臣,称为平章政事,所以说他们都是中央官员,不是一般的地方大员。这样一来,行省也就直接隶属于中央,有利于皇帝削弱地方政权,加强中央集权。地方上都没有地方官员来维权了。
明朝朱元璋废除行省制度,设三司,虽然也直接由中央统领,但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
清在中央集权上没有什么突出的作为,但事实上也是逐步加强的。
明清最突出的是加强君主专制,明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清雍正帝设立军机处,致使君主专制到达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