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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7年6月八大员_南京2017年GDP

南京杀妻罪犯死缓期间多次伤狱友,或将执行死刑,你怎么看?

自己想死,父母和社会再想挽救也没用,法律不会一次又一次给机会原谅人!

这第照片估计很多人还有印象,是四年前南京发生的一起富二代杀妻案的凶手和爱害人。2012年5月8日,吉星鹏与被害人馨馨(化名,女,殁年22岁)登记结婚。婚后3个月,吉星鹏怀疑馨馨与他人有染,两人产生矛盾,并数次争执。2013年4月24日晚,与朋友聚会饮酒时,吉星鹏听朋友讲述馨馨与他人有染之传闻。次日早晨6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与馨馨就朋友所述之事发生争执。争执中,吉星鹏持菜刀、水果刀对馨馨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馨馨当场死亡。据医生透露,死者身上共有三四十处刀伤。两人育有一女,4个月大。

这案子由于手段残忍,特征明显:富二代、80后、90后,一时轰动全国。

这样激烈的杀人手段,是很可能被判死刑的,审理此案的南京中院认为,吉星鹏的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当处死刑。但鉴于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结合具体案情,可不予立即执行。最终,南京中院判处吉星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对其限制减刑。

熟悉中国刑法的人都知道,判死刑缓刑两年执行的现实含义不是把罪犯看押两年后再执行死刑。这种情况名为死刑实际是一种活刑。因为只要该罪犯不找死,两年过后就可以免死了。

按法律规定,被判死缓的服刑者,只要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再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甚至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还可以直接减为有期徒刑。试想在监狱里服刑的人,有管教,哪那么容易再有故意犯罪的机会?

实际上等于法院给故意杀人的吉星鹏一次活命的机会,只要他老老实实服刑,两年后就可免死,将来也有继续减刑的机会。但是但这位吉星鹏确实不简单,在服刑期间竟然还能犯罪!

在服刑刚刚一年出头的时候,他又开始作奸犯科了。因一点琐事与同监服刑人员发生争执,并多次打人。即使如此,由于没有构成刑事案件,其实也只是对他对他监狱生活有一点影响,比如禁闭可扣分之类的。

可这些措施显然不足以给他威慑,在服刑期间他五次暴力伤害其他犯人,致两人轻伤,更重要的是第一次致人轻伤是发生在缓刑考验期之内!刚才我们说到,死缓考验期间如果不故意犯罪就可免死,反过来说,在死缓考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而就在司法机关对此次致人轻伤的行为进行司法调查期间,他竟然再次伤害其他犯人,又致人轻伤。对此,南京中院认为吉星鹏实属“不堪改造”,并于今年11月下旬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吉星鹏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吉星鹏已经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一旦判决生效,将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撤销缓刑,对吉星鹏执行死刑。

有人说是不是吉星鹏因为杀妻后悔,一心求死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行为?

我认为绝对不是,如果真的因之前的行为后悔,有求死之心,当初即使不能立即自杀,审判的时候应该也有机会让法院直接判决死刑。如果说想死而法院没有判决死刑,非要以服刑期间再犯罪的方式求死,服刑后可以立即实施这样的计划,而他是在服刑一年后才发作开始打人的。而且,在法院判决其构成故意犯罪后,如果真求死就应该不上诉让判决赶快生效,而他的选择是不服判决上诉。

综合这些情况来看,他并不是有悔意求死,纯粹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换句说话,这纯粹是自己作死!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长途跟单员的工作靠谱吗?

诉说本人经验!

地点:南京

时间:2017年6月

经过:当时刚失业,天气也开始变暖。开始找工作。在网上看到跟单员的工作。有长途货车的,有短途货车的。工资也可以基本都是7000以上!面试地点也是在本地南京,感觉很近。当时就打电话过去了,在一个高楼大厦写字楼里,感觉有点高大上一样。上去说明来意,说需要先交100押金,面试不上会退回来。没有收据。交了钱,让你到他的一个办公室,有总经理接待。进去对你很客气,然后开始介绍工作的流程等等。重点是需要到上海或者北京总部去报道。如果需要报名需要缴纳500元的工作服等费用。最后大家也知道了,没去,押金也没要回来,报警(没发票没证据)!

城市套路深!

6月30日,网友爆料中国女排疑似用二队参与南京决赛,你怎么看?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今天下午,一张“女排二队出发南京的图片”和一份“网爆总决赛名单”在网上传开了,这让“议论已久的总决赛名单”浮出水面。

目前还不能确定这份名单是真是假,但无论结果如何,相信这都是教练组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也是女排2019年备战计划的一部分,属于一种正常的人员安排。



虽然名单结果将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但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女排球迷,无论球队派出什么阵容参赛,本人都将无条件地支持女排、为她们加油助威。

今年明年赛事很多,并且明年还是“奥运年”,球队所有的备战计划都是围绕“奥运战略”进行的,下个月的“奥运资格赛”才是今年的“重中之重”、不容有失、一定要保证第一时间拿到“奥运门票”,否则就会打乱整个“奥运备战计划”。

所以,教练组对本次“奥运资格赛”很慎重,一定是在方方面面都对本次赛事作了周密安排。



尤其是:

本次总决赛的小组赛对手土耳其、则是我们奥运资格赛中的主要竞争对手。

估计教练组本次派二队出战,一方面是防止土耳其摸透我们的底牌、泄露战术机密。另一方面,则是派二队去摸摸土耳其的底,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再进行针对性研究和部署。

当然,土耳其方面应该也不会派出“主力阵容”,可能也会用一个“半主力半替补的阵容”来摸我们的底——这样就“便宜”意大利了,可能不费多少力气就能出线。

—中土双方教练斗智斗勇,表面看似平静、实际暗地里可能波涛汹涌,只是普通球迷看不出来而已。



综上所述:

无论女排以一个什么样的阵容出战,我们都应该大力支持,给她们加油助威。

加油,中国女排!

生产队时,“公社八大员”是指哪些人?待遇如何?

实际上在生产队时期,哪有什么八大员九大员的,这都是有些人杜撰的!

当时的人民公社,是政府权力机关,他们都是挣国家工资,吃商品粮的,所说的商品粮,也是供应粮,就是和城市居民一样,用粮本领粮的,现在农村的乡镇,也是由当时人民公社全编制转至而来的,以我们吉林省当时人民公社的编制来讲,人民公社有公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有社长、副社长;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还有会计辅导员、民政助理员、公安特派员、林业助理员等,还有管武装的武装部长,武装部长管征兵、民兵的工作,

而当时人民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还是以我们吉林省当时的生产大队来讲,也就是现在的村委会,有大队党总支部书记、大队主任、副主任;还有一个会计,有一个妇女主任,由副主任兼职的民兵连长,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有的地方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也就有了一个贫协主任的职位,他们也是挣工分的,只不他们挣的工分是比较高的,当时的生产大队,一般也就是六,七个人,甚至连八个人都不到,还有什么八大员!

而当时的生产小队,也以我当时生活的农村生产小队来讲,过去只有一个队长,文化大革命之后,又增加了一个政治队长,后来还是两个队长变成一个队长了,也不单独说什么政治队长,生产队长,就是队长了,有会计、有出纳员,出纳员兼保管员;有生产组长,生产组长兼记工员;有妇女队长,妇女队长兼妇女的记工员,还有一个车队的队长,这样就是队长、会计、出纳、生产组长、妇女队长、车队长,加起来也就是六个人,这六个人就是生产小队队委会组成人员,哪又有什么八大员呢?

至于待遇吗,这些队委会的干部,每个人都比普通的社员每天多挣两个工分,而生产队的队长,年后决算的时候,还会给他增加1000个工分左右的,至于在农村说什么八大员,那根本是没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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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子未点餐被外卖员强送外卖,是怎么回事?

南京女子未点餐被外卖员强送外卖,是怎么回事?

5月20日,南京江宁一女子未点餐情况下有外卖骑手上门送餐,并准确报出真实姓名。5月21日晚,警方发布通报称:骑手徐某送外卖时与一女子手部发生接触。送餐后,徐某向另一骑手周某炫耀,称一女子对其主动,并摸他的手。周某询问该女子相关信息,并点了一份外卖到其住址,坚称此外卖为一名男性所点。警方对徐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周某将虚假信息当真行为不当,警方对其批评教育。对于此奇葩事,笔者作三点解读:


第一、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外卖业的繁荣发展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也让某些危险悄悄溜进我们生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为了图轻松与方便,点外卖成为了大家喜闻乐见的一种生活消费方式;但是送外卖人员普遍素质不高,尤其还有一些心怀叵测的人员混迹其中,这就更增加了一定的风险性。根据媒体报道,近年来由外卖小哥引发的入室劫财、劫色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所以广大用户在享受外卖提供的生活便利同时,更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例如务必要亲自下楼去取外卖,而不要让外卖小哥上楼,更不许外卖小哥入室等。

第二、外卖业必须提高从业“门槛”,更加强调职业素养,对于严重违规送外卖人员设置禁入规章制度,确保服务对象的安全。目前,我国外卖业已经形成了一条巨大的产业链,不仅有效解决了用户的生活便利,而且极大地促进了就业,增加了送外卖人员的收入,肯定是一件大好事!但是送外卖从业人员的错综复杂、整体素质堪忧,极需相关企业产业制定和完善从业“门槛”,强化职业道德和素养,惩罚严重违法违规人员的从业行为,就如同其他各行各业一样,必须有行业禁入的严格规范和具体执行标准,一旦送外卖从业人员触犯了,就应该永远禁入!

第三、点外卖群众要自尊、自爱、自重,注意生活细节,不能给送外卖人员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更不能传递错误的信号。花钱点外卖,买的是服务和舒适方便,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多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不能太过分随意了,例如有的女生穿着暴露的睡衣就随便让随便外卖小哥入室送外卖,对于血气方刚、甚至某些心术不正的送外卖人员来说,有些诱惑是无法抵御的,说句不好听的话,“人家送个外卖,你卖什么骚啊,故意引诱别人违法犯罪,受侵犯很多时候都是自找的”!更不要轻佻地与送外卖人员眉来眼去、甚至暗送秋波,笔者觉得,这不是送外卖小哥侵犯了客户,而是某些不自重的客户刻意在勾引外卖小哥!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南京江宁一女子点外卖的遭遇,一方面说明了外卖业确实需要治理整顿,强化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用户确实存在某些不够检点的地方,导致外卖小哥勾起占小便宜的心思,因而“一个巴掌拍不响”,需要注意的是买卖双方,大家的素质都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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