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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修路占耕地怎样补偿_农村干部占用农民耕地修桥有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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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修桥,农民土地因修桥被占用是否有赔偿?如果有标准是多少,该通过什么渠道什么取得赔偿?
  • 县水利局修桥,占用了农民的土地,有补偿吗
  • 请问江西农村耕地征收修桥,补偿标准是多少?一亩地补偿3.9万是否合理,而且村干部要求抽20%,镇里抽10%
  • 农村修路占用耕地,村干部说我们村都没有补偿请问下是否真的没有赔偿
  • 一、农村修桥,农民土地因修桥被占用是否有赔偿?如果有标准是多少,该通过什么渠道什么取得赔偿?

    我的土地被修桥占用之今没有补偿

    二、县水利局修桥,占用了农民的土地,有补偿吗

    那要看情况,不知道你们占地修路是谁来占地?如果是你们集体修路,占用了你们的耕地,那就可能没有赔偿。因为你也是集体的一份子,修路对您也是有好处的。但是占用你们的土地,至少要跟你们讲,鉴于你们一家都不在,如果没通知到也是可能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可以在你们村划分集体利益的时候,向村里提出来,让他们考虑你们的情况,适当多分利益。
    当然,如果是国家征用,一般都是有补偿的。

    三、请问江西农村耕地征收修桥,补偿标准是多少?一亩地补偿3.9万是否合理,而且村干部要求抽20%,镇里抽10%

    应该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

    标准如下: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

    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扩展资料:

    征地补助费:

    1.安置补助费的概念

    所谓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需费用而支付的补助金额。

    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5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安置补助费=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x补偿倍数

    特殊情况下,计算所得的补偿和安置费不能维持原有生活和生产水平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30倍。

    3.剩余劳力的安置

    主要的安置办法是支持被征地单位从事农业开发、兴办企业或采用货币安置或自谋职业等。

    被征用土地的人员安置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到建设用地单位或其他需要用人的单位就业。若由建设单位负责安置,则建设用地单位可免交征地安置补偿费,否则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接收单位。

    (2)将安置补助费金额发给需要安置的人员,由他们自己自谋职业。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与自谋职业的农民签订协议。

    (3)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安置补偿费由该组织使用与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由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开垦新的土地,重新分给土地被征用的农户,经双方协调签订协议。

    (4)大中型建设项目或连片征地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统一规划,可以从征用土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被征单位和农民,支持其开发经营、兴办企业,所需征地费用,由被征地单位负担。

    (5)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用地,具有公益性,占地数量一般都很大,在征地过程中,除解决补偿安置问题外,还要解决移民安置问题。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的移民安置,应按照就地安置的原则,首先在本乡本县内安置;

    在本乡本县内安置不了的,应在工程受益地方安置;在受益地方安置不了的,可按照自愿协调的原则外迁安置。移民自愿投亲靠友的,由迁出地人民政府和移民协商,签订协议,

    办理有关手续,迁出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交给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生活,经安置的移民不得擅自返迁。

    (6)通过将国营农场土地调剂给被征地单位。

    参考资料:


    四、农村修路占用耕地,村干部说我们村都没有补偿请问下是否真的没有赔偿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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