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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力施工资质需要哪些证件?电力建设办理总承包资质需要哪些证件?要到哪些单位去办理?做电力施工,需要哪些资质呢?电力工程资质在哪里办理?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一、办理电力施工资质需要哪些证件?
做电力施工需要的资质如下: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
(3)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4)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5)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二、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3)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公里。
(4)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7座。
(5)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200公里。
三、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扩展资料:
电力工程施工可承包的范围: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 、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 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4、三级企业:电力工程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电力建设办理总承包资质需要哪些证件?要到哪些单位去办理?
一、电力工程资质在当地建设部门进行办理。
二、电力施工资质办理的一般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 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三、条件如下: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212,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三级资质标准: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扩展资料:
其中三级资质标准如下: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5KV以上送电线路200公里及2座相同电压等级的新建变电站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参考资料:
三、做电力施工,需要哪些资质呢?
电力施工所需的资质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一)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具有电力工程高级职称;电力工程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60人。
(三)有上岗证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均为施工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造价人员、信息人员。
(四)通过考试或者培训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
三、企业工程业绩:近五年来,承担了以下五类两类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一)电站累计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
(二)共6台机组,单机容量20万千瓦;
(三)220千伏输电线路600公里;
(四)220千伏变电站共8座。
(五)220千伏电缆工程全长100公里。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多万元。
2、企业主要人员
(一)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具有电力工程高级职称或者一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电力工程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三)有上岗证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有施工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信息人员等各类人员。
(四)通过考试或者培训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75人。
三、企业工程业绩:近五年来,承担了以下五类两类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一)电站累计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二)共4台机组,单机容量10万千瓦。
(三)110千伏输电线路700公里。
(四)110kv变电站共7座。
(五)110千伏电缆工程全长200公里。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一)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五名。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三)有上岗证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均为施工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信息人员。
(四)经考核或者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五)技术负责人(或者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该类工程项目不少于2项。
扩展资料:
电力工程施工可承包的范围: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 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四、电力工程资质在哪里办理?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楼主可参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6号令)相关规定。
其中第三章规定:
第三章申请
第八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在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范围。
第九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和相关资源;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职称,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规定年限内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本办法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
第十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类许可证的最高等级。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证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机关根据资产、人员和设备等情况,认定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业绩。
分立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分立前单位同类许可证等级。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原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