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和通过工程建设网网上申报的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企业法人代表的国籍证明、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5、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6、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及相关业绩有效证明材料等;
7、企业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8、资质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的购置(租赁)合同和发票;申请施工类资质的企业还需提供设备购置(租赁)发票等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工程资质审批程序:
1、资质受理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对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单;
2、对于按规定应当进行初审的资质申请,资质初审部门在资质申请材料上签署初审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资质审批部门。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资质,由同级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参与初审;
3、资质审批部门进行审查时,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的,由同级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参与审批部门组织的审查;
4、资质初审和审批部门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5、资质审批部门应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对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资质标准的,审批部门应依法发布准予行政许可公告,并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