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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图竣工章在哪盖_施工蓝图需盖什么章

内容导航:

  • 施工蓝图到底要盖几个章
  • 施工图上必须要盖哪些章?要盖的章有没有法律依据?
  • 各专业施工蓝图是否需要盖设计师章?审图章?
  • 施工图盖章有什么规定
  • 一、施工蓝图到底要盖几个章

    施工蓝图里一般有设计院单位公章,还有设计人员执业注册章。有时也会是建筑图和结构图盖章不同。主要是设计人员注册章不同,所执业的范围不同。

    根据一个施工项目指定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

    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施工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制订复杂的方案。

    二、施工图上必须要盖哪些章?要盖的章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施工图盖章的规定:
    1、存档用的图纸要求有设计院的院级章、出图章、审图章、节能章、注册建筑师和结构师的章、发行章,多了的图纸一般设计院是不给盖章的,要注意合同中关于图纸的要求;
    2、施工图外审要分专业盖章;建筑专业盖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章、节能章;结构专业盖报审专用章、结构工程师注册章;机电专业盖报审章、节能章;
    3、设计院出图章,建筑和结构图纸要注册人员的印章;还要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 ,项目负责,专业负责,签字;各个地方不一样,全国大部分都是盖在蓝图上,红章;但是有的施工图都盖在硫酸纸上,所以施工图上的章是黑的;
    4、室内装修施工图(蓝图)需要盖相应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施工图备案“审图章”就可以了,不涉及到建筑结构改造,不需盖建筑注册章;
    5、景观设计施工图图纸上面要盖土地局规划部门章、建设局绘测部门章、建设局房管部门章、设计单位的章;
    6、审图章: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盖章签字必须是完整的;否则,审图中心压根就不受理,审图中心除了盖章外,还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才有效;除了审图中心的外,还需要办理消防审查手续和人防审查手续,消防审查要出具消防审查合格证。

    二、施工的图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出图单位的图框,标题栏还应注明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如果有合作单位,也应注明;
    2、有相关人员的会签;
    3、有施工图出图专用章、施工图出图负责人姓名章、相关专业注册职业人员专用章;"设计出图专用章"应有单位名称及"出图专用章"字样,有资质等级,编号,有效期等;
    4、施工单位必须留有一套设计审图机构(不是审图监理 )加盖红章的蓝图;
    5、经过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且在纪要上相关4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真正用于施工;
    6、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或图形的制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国家已出台有行业制图强制性标准。

    三、各专业施工蓝图是否需要盖设计师章?审图章?

    专用章。

    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的有关规定,我委于2012年1月至3月开展2012年度资质监督检查及换发勘察文件专用章和图纸报审专用章工作。

    扩展资料

    对于技术人员一人持有多本注册证书(包括注册建筑、结构、设备、电气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等),所有证书只能注册在1家企业,且只能在注册企业从业,各单位应在上报人员前进行自查,避免出现“人证分离”的情况。

    核查结果

    (一)对资质核查不合格的单位,将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不予换发2012年度勘察文件专用章及图纸报审专用章。

    (二)资质核查和换章结果将在市规划委网站上公布。

    四、施工图盖章有什么规定

    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相关文件如下: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4.2.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3、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X80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6.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7.0.6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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