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盖章“骑年盖月”如下:
齐年盖月,又称“骑年盖月”,公文用印的一种要求。
中国旧时公文直行竖写,成文日期写在公文最后,并要求顶格直写一行,用印(多用方形大印)时上印边压盖年号下年份的第一个数字,下印边压盖月份,是为“齐年盖月”。
建国后,1955年国家机关印章改为圆形,1956年公文实行横排横写后,用印则无此要求,只需压盖在成文日期上即可,但仍沿用此称。
扩展资料:
对文件加盖公章有以下几点需要讲究:
1、手续齐全,有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加盖公章,是对代表单位对文件内容的确认,成为单位的意见,因此,必须经法人代表的签字同意,才能加盖公章,认可文件。
2、公章加盖处,既可以是填写文字之上,也可以在字的下方,没有严格规定。
3、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4、根据发文份数在文件上盖章,不能随意多盖。
公章只需压盖在成文日期上即可。
中国旧时公文直行竖写,成文日期写在公文最后,并要求顶格直写一行,用印(多用方形大印)时上印边压盖年号下年份的第一个数字,下印边压盖月份,是为“齐年盖月”。
建国后,1955年国家机关印章改为圆形,1956年公文实行横排横写后,用印则无此要求,只需压盖在成文日期上即可,但仍沿用此称。
盖章时,手心握住印章,印章防伪码端与手腕处贴近(端正,不歪),下压注意用力均匀,盖章文件下面垫一些资料,最终呈现最完美的印章。
骑缝章的盖法:
加盖了骑缝章,合同整体展开可以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因此可以防止对方更换合同内容、防止对方否认合同内容,并避免因更换合同内容或否认合同内容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争议和损失。
骑缝章顾名思义应该骑缝,并且应该是骑住所有缝,即盖完骑缝章后合同的每一页应该均有红印,并且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最好同时有字,而不仅仅是个红圈(仅是红圈容易作假),不应存在漏页的情况,不论是中间漏还是前后漏。
合同展开应该能够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只有这样才是比较规范的骑缝章,才能发挥骑缝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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