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立功证书丢了,可以找到管理你档案的部门,将当年部队的立功受奖登记表取出来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以此可以作为立功证明。
也可以到当年立功时所在单位,找到办理立功手续的组织部门,查询当年立功受奖的表彰通报,确认无误后,出具立功证明和加盖公章的表彰通报复印件。
当然,立功受奖是我们军旅岁月中不负春光的见证,是人生的一份重要资历,因此,我们自己应该好好珍藏,谨防丢失。
毕业证丢失是无法补发的,可以到原来毕业的学校开具证明,盖上公章就可以了。
另外,最便捷的一条途径就是到教育局人事科档案室进行查档,开具三龄一历表就可以。
到教育局查档,有的要求持单位介绍信,2人以上才可以查档,个人行为是不给办理的。
另外,凡是2001年以后取得的成人函授、自学、全日制毕业等各种形式的学历,都可以到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注册,打印出电子注册备案表,来证明学历的真伪。
2018年,我们学校有一位教师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一路过关也顺利报到市里了。后来,局里打来电话,说这位教师的毕业证是假的,被市局否决了。
我当时很纳闷,这位教师我是了解的。他确实是专科毕业,不至于会出现假毕业证啊。
我打电话问这位教师,他说了实话。他的毕业证丢失了,怎么也找不到了。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找人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毕业证。
他确实是专科毕业的,也确实做了一个假证。
他的晋级资格被取消了,五年不准晋级。
这事令人哭笑不得, 本来很好办的事情,一下子无法挽回了。
教训是深刻的。
荣誉证书是职称评审的关键材料。
很多教师老师往往因为没有荣誉证书或者缺少证书苦于晋不上职称。
荣誉证书要是丢了,那确实是非常抓心的事。
证书丢了那只有找到发证书的部门,找到发证书的红头文件,然后复印文件,等到用证书的时候,提供证书发文的复印件即可。
注意复印文件一定要全部复印,如果复印不全评职称时评委会不认可的。
因为原始的证件一旦丢失,无法补办。负责收各种证书的人员一定要谨慎加小心。
我的做法是收集证件之前,实行证书登记制度。
个人登记好了以后,我再对照着个人写的证书,一件件的核对,保证不会出现多交少交的情况。
如果用完后,及时通知参评人员领回档案袋。他们在领档案袋的时候,我就拿出他们早登记的表,让他们自己核实是否有丢失的情况。
核实无误后,个人签字确认,我留存好签字的登记表。以备以后出了事,留下证据。
当然,不仅仅是这一份登记表能证明他们领回了材料。每天的工作日志还有记录的。
2019年上半年,一位教师找到我,她说她的二级专业技术证书没领回,就在我这里。
我说,只要我经手的证书从来就没有出错过。你回家找找,说不定能找到。
她说,家里没有,找了好几遍了。
我说,根据你说的情况,现在我们已经不是一个大单位了,你的这个证书应该被你现在单位的负责人事的给领去了。
后来,她咨询了现在单位的分管人事的人员,这人给她说证书还在办公桌洞里,忘了发放了。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军功章和荣誉证书,由于不经常使用,所以在保管的时候,造成了找不到的情况,今年组织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要把这些信息登记到里面,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荣誉的重视!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的时候,应该去自己的档案保管处,找出自己的立功受奖档案,复印,然后由保管单位盖章,有了证明效力,在登记的时候,就会按原来的荣誉所记录。
军功章,是军旅生活的记录,是对国家作出贡献的记录,也是个人能力的记录,我们在平时应该把它保存好,保护好,保管好,以备使用的时候能够及时找得出。
所以说,在证书和证章找不到的情况下,要去自己的档案管理部门,找出自己的奖励登记表,是最现实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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