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移的。一、申请从业资格证转入条件二、对档案有要求,档案资料必须齐全,不能有破损
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件,身份证为原籍,由本人申请,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并在原发证机关提取全套从业资格证档案,且档案资料齐全,方可办理从业资格证转入手续。
档案必须由原发证机关密封,档案资料逻辑性合理,原发证机关相应印章齐全,考核员签字齐全,考试成绩合格,驾驶员培训、考试等资料内签名与本人签字一致,档案资料要件齐全。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档案资料有破损、撕毁等情况的不予受理,退回原籍,后果自负。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 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