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委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五、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七、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九、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扩展资料
村委构成
根据本条规定,村委会成员中,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担任村委会成员,要办理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并协助上级政府进行工作,行使一定的社会事务的管理权,这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我国宪法对保障少数民族以及妇女的权利都有特殊规定。
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村委会组织法的这一规定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化。
二是村民自治的实际需要。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分布状况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即使是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也是聚居的少,分散杂居的多,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融合,互相依存的关系。
在我国农村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有相当数量。一个村有几个民族的村民居住,各民族的习惯和利益存在一定差异。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如果没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就不便于村委会开展工作,不便于村民实行自治。
在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村委会组织法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既包括在汉族村民集中的村中,应有少数民族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也包括在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村中,应有人数较少的汉族或其他民族的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
同样,村委会成员中如果没有妇女,许多需要发动妇女参加或直接涉及妇女权益的工作就不易开展,也不利于村民自治。
参考资料:
法定职责:
一、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及时处理、解决日常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做好街道治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小学、幼儿园、医务室、老年协会、文化娱乐等工作。
四、做好民调工作,做好家庭、邻里和睦,干群关系融洽,不出现越级上访。
五、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要求和建议,保护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
六、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土地规划等行政任务,教育村民提高纳税、依法服兵役意识。
七、抓好村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并落实村委会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工作任务。
八、及时向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支持团支部、妇联、民兵连、老年协会等组织工作。
扩展资料:
组织领导:
(一)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成立领导组织,由乡镇纪委等相关人员按照方案要求的方式方法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包括党委、村委会成员、老村屯干部、村民代表、妇女代表、教师代表等各个层面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0人。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改进农村干部的工作作风,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