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流程如下:
1、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
2、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
①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②本人持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③档案封口自带交予单位审核。
④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
扩展资料: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参考资料:
如果公司很小的话,肯定不会自己保管档案。在你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招工手续之后,你的档案很可能会被转移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中心代保管。
党员档案是这样的,如果公司所在街道肯收的话,那你的组织关系就要转到公司所在的街道,这个很麻烦的,人家不一定肯收的。如果他们不肯收的话,建议你还是放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
可以如下操作:
⑴你在另一地区如果没有工作接收单位,那转移档案以及想那里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托管是行不通的。
⑵如果你在“另一地区”已经找到工作接受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由那个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或持该单位的聘用合同书、录用证明或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人才中心申请人事代理托管。完成托管,人才中心也可以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有上述二者其一均可到你档案现存的人才中心办理提档手续。然后交付开具“商调函”的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就可以了。这样,你的档案就到了“另一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