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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_居民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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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在哪里领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是怎样填的? 急!!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怎么填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是怎样填的
  • 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在哪里领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向管辖地派出所申领。
    一、办理条件

    (一)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

    (二)公民要求将原随父或母确定的民族成份,变更为随母或父的民族成份的。

    (三)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

    (四)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

    (五)公民要求变更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婚姻状况、出生地、籍贯。

    二、办理项目变更所需要证明材料

    1、主要项目变更

    (1)姓名: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同意证明(更改姓氏的,须提供出生证、父母户口簿、身份证);需要增加曾用名的,提供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民族: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变更证明。

    (3)出生日期: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

    (4)性别: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5)变更国外出生地: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国外的出生证明及翻译公证书、护照。

    申请办理上述变更项目的人员,属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还需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并提供双方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及经民政、公证部门确认的抚养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和生效书等法律文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

    2、次要项目变更

    (1)变更文化程度: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职业、服务处所: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

    (3)变更婚姻状况: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和生效书;如属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出生地: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变更籍贯: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证、申请人父亲或祖父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手续

    (一)变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性别、国外出生地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需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变更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婚姻状况、出生地、籍贯的,凭所须证明材料,可在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直接办理。

    备注:凡提供的出生证、结婚证等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应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公证,以及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是怎样填的? 急!!

    就按照内容详细填空,如果你是代笔的话就要问清楚当事人要变更的内容,理由要充分,然后就拿上表格到表上的各个单位签字,祝你顺利。

    三、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怎么填

    依法改名字决是不犯罪.可拿户口簿到派出所填申请表,您想办理身份证改名字,那首先要更改户口上的名字,因为身份证上的姓名与户口是一致的。《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所以您依法享有姓名权,可以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是公民依法办理姓名变更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只是如果你成年了,那将非常难改.
    根据《关于对公民要求更改姓名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广公(户)字[2003]079号)的规定:“公民凡要求更改姓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允许更改的情形外,只要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均应予更改。”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更改:一、被收养的小孩;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五、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八、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年满十八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更改姓名所需资料:(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须附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3)其他能够说明变更姓名理由的原始资料。更改的程序:本人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派出所主管所领导审核后,报市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审批。办理变更姓名手续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四、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是怎样填的

    《主项变更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服务处所,婚姻状况变更凭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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