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桩是,为将桩顶打至地面或水面以下,套接在桩顶上传递锤击力的长替打。
在打桩时,由于打桩架底盘离地面有一定距离,不能将桩打入地面以下设计位置,而需要用打桩机和送桩机将预制桩共同送入土中,这一过程称为送桩。
在设计桩顶低于目前地面,且场地限制无法大面积开挖后再打桩时打桩机械及交通无法开展的情况下,在现地面处打桩,用送桩器将桩顶打至地面以下。也有桩送桩的做法,但在一些地方是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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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机
利用冲击力将桩贯入地层的桩工机械。由桩锤、桩架及附属设备等组成(见彩图)。桩锤依附在桩架前部两根平行的竖直导杆(俗称龙门)之间,用提升吊钩吊升。
桩架为一钢结构塔架,在其后部设有卷扬机,用以起吊桩和桩锤,桩架前面有两根导杆组成的导向架,用以控制打桩方向,使桩按照设计方位准确地贯入地层。塔架和导向架可以一起偏斜,用以打斜桩。导向架还能沿塔架向下引伸,用以沿堤岸或码头打水下桩。桩架能转动,也能移行。
1、内容不同:
报审的资料是进场原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厂家的资质等,以及进场后的复式报告。
报验的内容是当建筑物开始施工时各个部位的隐蔽工程和各个部位的施工,都需要报验。
2、所用表不同:
报验单是每次检验批报的时候,附在前面,钢筋加工安装,混凝土,现浇结构等等。
报审表为施工组织设计报审、材料报审、施工定位放线报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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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验注意事项
(一)法定检验进口商品登记
1、填写《种类表》内进口商品登记申请表,按下列要求逐项填写;NO.:商检受理报验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申请登记单位:填写申请登记单位全称并盖章。 登记日期:填写申请登记当天日期。 商品编号:填写H.S编码8上数字。
数(重)量:按实际到货数(重)量填写,并加附计量单位。 进口日期:按“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填写。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的号码。 合同金额:合同中所列商品总价值,并加附货物名称。 贸易国别(或地区):进口商品的出口国家(或地区)贸易方式:指“一般贸易”、“三来一补”、“边境贸易“或“其他”填写其中方式之一。 收用货单位:填写收用货单位全称。
2、应提供的单据:一般应提供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发票、提单/运单等。
3、商检机构经审核、登记后,在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印章。海关凭盖有商检机构“已接受登记”印章的报关单验放货物。经验放的货物收用货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二)进口商品的报验
1.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按下列要求填写申请单上的相应栏目,未作说明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或打对号。
报验号:商检机构受理报验的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报验单位盖章:填写报验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报验专用章。
报验日期:填写报验当天的日期。
发货人:合同中的卖方。
受货人:合同中的买方。
品名规格:按合同、发票所列品名规格填写,如品名太多时,只填写主要品名即可。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发票号:所附国外发票编号。
H.S编码:填写《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中所列该商品的8位编码。
报验数量:填写申请检验的数量,并注明计量单位名称。
报验重量:填写申请检验的重量,并注明净重/毛重及商品计重单位名称。
商品总价值:按合同或国外发票列明的货值填写,并注明货币名称。
运输:填写运输工具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等)。如该批货物是海运、经转运港运载的,应将船名、装运港、转运港、卸货港及目的港均填写清楚。
进口日期:填写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
卸货日期:指完成卸货的日期。
到厂日期:货物运至使用单位的日期。
参考资料:
板角放射筋一般布置在屋面板挑出部分的四个角处,呈放射状布置,所以叫作放射筋。放射筋常设置在挑檐板转角、外墙阳角、大跨度板的角部等处,这类地方容易产生应力集中,造成混凝土开裂,所以要加放射筋。在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要求放射筋钢筋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该大于板跨的1/3,而且不应该小于2000mm。
可采用两种形式:
1、在转角板的平行于板角对角线配置上部加强钢筋,在转角板的垂直于板角对角线配置下部加强钢筋,配置宽度取悬挑长度L。其加强钢筋的间距应与板支座受力钢筋相同;
2、在悬挑板阳角处配置放射形加强钢筋,其间距沿L/2处不应大于200mm。当转角位于阴角时,应在垂直于板角对角线的转角板处配置斜向钢筋间距不大于100mm;悬挑板的下部配置温度收缩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0.1%。
扩展资料:
板角放射筋位于梁、柱子的角部或者墙体的转角处铺设的钢筋,其作用是分散转移荷载,防止墙体开裂,避免出现应力集中的不利情况,以致对建筑物造成破坏。
如以正弯矩梁为例,梁中的角筋,上角在支座处,为负弯矩钢筋,在跨中部位,为架立钢筋,多为通长设计或者贯通设计。下角为主受力钢筋,有时下角钢筋要比中部钢筋增大一个直径级别。一般情况下,下角钢筋与下中钢筋直径相同而数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