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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_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是否还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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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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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是否还在执行?
  • 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当然属于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2年12月28日安监管人字124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文件第二条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因为特种作业有着不同的危险因素,容易损害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对特种作业需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安全卫生规程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过有关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或者驾驶执照后,才准予独立操作。
    [编辑本段]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此外,仍有两个较早的版本,可供大家参考:
    其一是国家标准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的:
    2.1 电工作业;
    2.2 锅炉司炉;
    2.3 压力容器操作;
    2.4 起重机械作业;
    2.5 爆破作业;
    2.6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2.7 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2.8 机动车辆驾驶;
    2.9 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2.10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2.11 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其二是经贸委1999年颁布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二、请教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基本都是围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而制定的,到目前为止没有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应该还在执行。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志(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XX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XX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XX部门XX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XX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X部门向XX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人XX(或XX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XX公司、维保人员XXX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XX公司,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是否还在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基本都是围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而制定的,到目前为止没有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应该还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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