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八大员问题 > 正文

“明职责、压责任、保亚运、争先锋” 大培训——学习贯彻《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余杭安监)

“明职责、压责任、保亚运、争先锋” 大培训——学习贯彻《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新修订《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于2023年5月25日起施行,为提升应急管理干部能力素质,深入学习规定内容,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余杭区扎实开展“明职责、压责任、保亚运、争先锋”大培训,让新规落地生根浙江省七大员规定。

01

基层站所“点对点”剖析

6月2日下午,区安委办结合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例会,向全区12个镇街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围绕总则、出租方职责、承租方职责等方面,深度解读规定浙江省七大员规定。要求各站认真学习,认真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层层拧紧安全责任“螺丝”,发挥好“中枢神经”作用,通过多方位宣传,推动小微园区各主体责任落实。

“明职责、压责任、保亚运、争先锋” 大培训——学习贯彻《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02

走访企业“实打实”宣贯

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基础,坚持边服务、边监管、边普法,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规定进行解读宣传,构建强有力宣传矩阵浙江省七大员规定。通过“余杭应急”公众号发布《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规定,将规定内容有效宣传全区 3100余家企业,全力提升承租方本质安全,督促出租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明职责、压责任、保亚运、争先锋” 大培训——学习贯彻《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03

深入企业“条对条”检查

专项检查与督查中,在基础的工贸领域问题上,额外针对《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条例,加强检查力度,压紧压实出租方、承租方的主体责任,已检查企业、房东共 1567家,共检查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问题 1200余条浙江省七大员规定。

“明职责、压责任、保亚运、争先锋” 大培训——学习贯彻《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