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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如何修改资料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变更怎么办理啊如何办理工作居住证转移北京工作居住证换工作怎么更换工作单位?各位清楚吗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如何修改资料
北京市工作居住管理系统资料修改变更手续说明: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间,需要变更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姓名、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可申请变更办理。
办理条件:
1、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需要变更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姓名、居住地址、工作单位。
办理材料:
一般材料
1、申请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诚信声明》;
3、申请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材料
一般资料变更所需材料(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姓名)
1、申报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补办的申请》;
2、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即可,须本人亲笔签字);
3、变更身份证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4、变更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变更后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5、变更姓名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居住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的申请》;
2、新居住地址的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不低于3个月)及纳税证明;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准许出租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需证明房主姓名、房主与借住人的关系)和房产证;
工作单位变更所需材料
1、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办理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需注明到岗时间;
2、原单位出具同意离职证明,并说明离职原因及时间;
3、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并持上述材料到注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窗口进行审核办理
注:申请单位如未办理过单位注册,应先办理单位注册手续。
办理地点:
北京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录
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
办理时限及费用:
30个工作日内,不收费。
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变更怎么办理啊
换单位后工作居住证要申请单位变更,原单位把工作居住证注销,新单位在网上提起申请变更,然后去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完成变更。这程序一定要在两个月内完成,工作居住证注销后有两个月的时间去变更,超过两个月就彻底失效了,如果两个月未完成变更且确认下家单位可以接收可以申请延期最长六个月,变更期间社保和个税要做好衔接,以免影响续签
三、如何办理工作居住证转移
需要从新办理。
工作居住证到期后续办时,需要提供连续3年的个人完税证明,也就是说在3年中不能处于无工作状态,否则续办是不能被审批通过的。
您现在只能先提出注销申请,单位写一份《同意注销申请书》,并盖章后提交,注销完毕后,再在新的单位按照新办程序从新办理。
如果在办理工作居住证期间换工作,需要在60日之内办理聘用单位变更手续。具体手续是:
(1)新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办理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需注明到岗时间;
(2)本人申请,需说明从原单位离职时间和到新单位报到时间,本人亲笔签名;
(3)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离职的证明,并说明离职时间;
(4)申请人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5)新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申请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7)诚信声明;(标准样式)
(8)通过人才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
四、北京工作居住证换工作怎么更换工作单位?各位清楚吗
工作居住证各个地方的都是有不同的认证要求,不能变更,只能在新的城市重新办理。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