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劳务分包合同形式,开工申请由总包提出,劳务分包是接受总包的开工指令。
如果是专业分包,并且在总包管理范畴内的,专业分包向总包提出开工申请,总包向监理提出开工申请,总包申报时,将专业分包的申请附在开工申报表后。
如果专业分包直接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且不在总包管理范畴内,这个专业分包就可以直接向监理提出开工申请,这种表式盖项目章是可以的,监理和业主都要盖章。
扩展资料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六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八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第九条 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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