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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来源:通化县发布)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人社厅专技处通知,2024年职称申报时,学时不再是个人填报,由职称申报系统自动抓取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不分专业,全部需要到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上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不影响职称申报评审,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好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工作,具体学习要求请咨询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请咨询县人社局专技科,电话:5225133。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县融媒体中心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通化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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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刘鹏飞

主编: 郑 晖

责编:贾聚明

编辑:洪思宇 徐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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