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建设厅关于启用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新电子证照样式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要求,为进一步统一相关电子证照标准,经研究决定,我省核发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样式按标准进行调整,于2023年7月1日起启用新样式电子证照八大员电子证书样式。上述电子证照更新后自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推送,各持证人需注册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进行下载。
附件: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样式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0日
来源:浙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