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编分享过一些关于缴纳社保的案例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比如,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事后又投诉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那么补缴社保之后,劳动者是否承担个人缴纳部分?滞纳金又是否承担?如果用人单位之前向劳动者支付了社保补贴,社保补贴又是否承担?等等!(相关内容附后,在“小编有话”部分分享)
这里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小编再分享一种情况:劳动者离职之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报停社保,而是继续为员工缴纳(补缴)社保,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劳动者承担社保费用?我们一起来看看!
【基本案情】
2011年11月10日,王某入职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
2012年9月,王某因生孩子提出辞职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同年9月22日,公司向人社局递交《录用人员登记花名册》,为王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同年9月25日,该局予以备案,合同终止期限为2012年10月1日,但未办理社会保险停缴手续。
2016年3月17日,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向公司下发一份《清理欠缴社会保险费通知单》,通知公司因欠费需要缴清50124.29元社会保险费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同年4月13日,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为王某缴清了2012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另,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明细清单显示,公司为王某办理并缴清了自2012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的各项社保费用金额(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分别为医疗保险费用计9628.71元、医疗救助费用计645元、生育保险费用计854.1元、工伤保险费用计488.69元、养老保险费用计28237.72元、失业保险费用为2256.95元,共计42111.17元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
后双方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返还事宜协商不成,公司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2016年8月31日,该委作出仲裁裁决书,驳回了公司的仲裁请求。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司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仍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系给付不当,当庭向公司释明,公司仍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院遂作出(一审)民事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院。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司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已无义务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其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系给付不当,公司以劳动争议为由诉请王某返还垫付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不足,遂作出(二审)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公司以不当得利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
【按例说法】
一审法院: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但缴纳保险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只有如此双方才存在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和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本案中,从录用人员登记花名册中反映,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期间为自2011年11月10日起至2012年10月1日止,之后双方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更不存在缴纳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因此公司无须按国家规定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理应及时去社保部门办理停保手续,王某作为公司的员工在辞职后,亦无义务替公司办理自己的社保停缴手续,公司在接到社保部门的欠费通知单后,为王某缴清了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系自身管理问题所致,且该节事实发生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公司的损失,系给付不当所致。根据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故王某依法应当予以返还该不当利益。考虑到公司补缴社会保险的滞后性及王某将来享受保险待遇的实际情况,酌定由王某返还公司医疗保险费用9628.71元、养老保险费用28237.72元,合计37866.43元,对于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王某上诉:一审法院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且即使本案属于不当得利,退还金额也不对
1.一审法院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判决王某承担责任无法律依据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只要前诉与后诉两个当事人相同,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相同即构成一事不再理。从一审及前诉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出,本案中公司的诉讼请求与原诉一案,除案由不同外,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均完全相同。当事人均为王某与公司,诉讼请求均为返还社会保险费52824.29元,诉讼标的及诉讼标的额也完全相同,均为52824.29元,就连管辖法院也完全相同。虽然本案中公司变更了案由,但本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系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即使当事人起诉的请求权基础不同,仍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构成重复起诉,应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原诉中的一审、二审法院均明确向公司释明案由,公司拒绝变更的行为视为放弃了诉讼权利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公司再次变更案由,以相同的诉讼请求起诉,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也是对法院判决的不尊重。因此,一审法院应裁定驳回公司的起诉。
2.即使本案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理”,公司为王某缴纳社保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
满足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方面:一是遭受损失;二是他人受益;三是受益与其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受益是没有依据的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纵观本案可以看出,法院之前作出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已经明确公司所遭受的损失系其自身管理原因造成,故公司遭受的损失行为与王某受益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属于不当得利。另,不当得利也应以实际获利为原则进行确定,一审判决数额与所获利情况不符。从一审及原诉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出,王某仅在2012年3月至2016年4月期间缴纳了社保,其缴费年限仅有4年时间。而根据社保政策要求,只有当王某缴纳年限达到15年时,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当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王某仅能将自己缴费部分提取,而单位缴费部分均进入社保财政账户,在公司无法证明王某能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王某的受益仅能以其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计算。且对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在欠缴期间均无法享受,且实际上,王某在此期间也已经生育子女,实际上并未享受生育津贴,也未对因生育子女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报销。综上分析,王某唯一可能会受益之处为个人缴费部分,经查,在2012年9月至2016年4月份期间的个人缴费金额为11162.12元,即使本案属于不当得利,王某应退还的仅应是个人缴费金额。
二审法院:公司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为员工缴纳的社保不属于劳动者所有,未构成不当得利
二审期间,经法院向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了解情况,如王某之后不再按期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在丧失劳动能力或有重大疾病;亡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向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申领个人账户内已缴存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
法院认为,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需要通过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经查,在原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公司系基于劳动合同关系主张王某返还52824.29元,而在本案中,公司系基于不当得利关系主张王某返还52824.29元。两案的当事人相同、标的物相同,但诉讼标的不同。故一审受理本案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本案中,公司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因自身管理问题,为王某缴清了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故王某名下的在上述期间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均不属于王某所有,若王某实际取得了该部分保险利益,即构成不当得利。经查,案涉的保险费用虽在王某名下,但王某不能随意处分,其要享受相关保险利益,必须满足一定条件,而这些条件尚未成就,换言之,现在王某尚未实际取得诉争的保险利益。因此,公司主张王某已经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不足,也显失公平,其可待条件成就后另行主张。另,诉争的保险利益不属于王某所有,若将来条件成就,其取得了相关利益,依法应当返还公司。
综上,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一审不当之处,应予纠正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
【小编有话】
本案算是一个比较特别而典型的案例!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一定要去社保局备案并停缴社保,否则,可能出现本案类似情况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
虽然用人单位还保留诉讼的权利,但也得等到将来条件成就,劳动者取得相关利益之后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到那个时候,用人单位是否还存在可能都是一个未知数……
之前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小编分享过一些关于缴纳社保的案例,此处分享部分——
参考阅读(一):社保中心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由公司补缴?
参考阅读(二):自愿放弃社保后又投诉补缴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滞纳金谁来承担?
参考阅读(三):公司发了社保补贴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在补缴社保后能否向员工主张返还?有诉讼时效吗?
参考阅读(四):公司全额缴社保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员工离职是否返还其个人应缴部分?
参考阅读(五):员工申请补缴社保并每月领取相应的社保补贴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算不当得利吗?
本文转自“成都律师刘艳”公众号,更多问题关注公众号分享公司八大员公司聘用后有社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