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可以用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以上内容参考:
有了一级建造师证,才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扩展资料: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
1、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2、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3、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有一定的外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