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维护和保障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泰州市人民法院当好八大员。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先后建立了涉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指导银行建立《涉金融案件联络员制度》,深入金融机构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在化解金融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但司法实践当中仍然存在金融纠纷“送达难”的问题,此类案件大多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在送达过程中作为被告的部分借款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等)存在下落不明、地址变更未告知等情形需要公告送达,进而出现案件审理周期延长、审判质效降低的情况。
为有效解决金融债权催收及金融借款纠纷“送达难”这一瓶颈问题,日前,市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与辖区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满洲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八家银行进行沟通协作,联合签署印发了《在金融借款合同中进行司法送达地址确认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泰州市人民法院当好八大员。
《工作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在对外办理业务签订合同和法律文件时,应当明确约定签约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地址、电子送达地址和手机联系方式,并约定以该送达方式作为债权催收、仲裁或诉讼时送达法律文书的有效途径,并将《司法送达地址确认书》作为《工作意见》附件供各金融机构在签订合同时参考使用泰州市人民法院当好八大员。
市人民法院与市辖区八大银行《工作意见》的联合签署及《司法送达地址确认书》附件模板的提供,是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延伸与创新,对于金融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催收函、通知的送达以及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法律文书的送达有着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解决了涉金融类案件法律文书“送达难”等问题,为审判工作提质增速、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泰州市人民法院当好八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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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孙纲
平台编辑:王子豪
校对:陈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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