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壮大门头沟区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力量,通过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经上级批准,拟在门城地区扩招公共文明引导员30名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一、招募原则及岗位说明
根据《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行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文明引导员按照“招募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城市一体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公共文明引导岗,属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服务岗位,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
文明引导员主要服务内容是在我区公交站台、十字路口、S1线等区域提供文明出行引导志愿服务,疏导高峰客流,开展各类文明行为宣传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服务时间以日常早晚高峰为主,每日总计服务时间为4-6小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调整上岗时间。
二、服务区域
本次招募的引导员岗位服务区域主要在石担路、永定地区沿线一带的公交站台、交通路口等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根据需要,可临时调整上岗区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四、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首都,热爱家乡,热爱公益,崇尚文明,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2、北京市常住城乡户口的公民,能够在公交站台、重点路口公共文明引导公益岗位从事志愿服务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3、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皮肤过敏等不适合从事站台或路口服务的疾病或各种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以指定医院体检证明为准),按指定频次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者优先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5、热情、耐心,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五、招募录用程序
1、应招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户口本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的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报名登记表》;
2、经招募机关对报名人员的初审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提交体检证明,所在街道居委会证明,以及无刑事犯罪证明;
3、被招募人员经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通过后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须实行一个月的上岗试用期;
4、经试用期合格后,由区公共文明协调办正式批准上岗,双方签订《门头沟区公共文明引导员协议书》,并进行登记注册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六、服务补贴标准(2023年标准)
1、新上岗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当月服务补贴发放标准不超过1800元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2、通过试用期至服务满一年,每月按80%发放(1936元)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3、服务第二年起,每月按90%发放(2178元)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4、服务第三年起,每月按100%发放(2420元)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具体补贴发放情况,以出勤和考核情况为标准,具体事宜由区公共文明协调办负责解释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
七、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9月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地点:门头沟区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首都公共文明引导员八大员,剧场东街甲10号楼底商(门头沟区影剧院后面)
2、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工作日)
3、咨询电话:010-69827724
门头沟区公共文明引导行动
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