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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造成测量员死亡,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7事故查明

10月30日,本报从重庆市铜梁区政府获悉,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7坍塌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测量员八大员。据悉,2023年8月7日,由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铜梁区新型储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管网工程(一标段)》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管网坑道坍塌造成测量员叶某根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

调查显示,事故单位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02MA64CFP4XD,法定代表人张某滔测量员八大员。

经查明,2023年8月7日上午10时许,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线测量员叶某根带着GPS测量器材来到祝英南路段封闭区域,进入污水管网改造工程W59-W62段沟槽内进行测量作业,几分钟过后,唐小川突然听到巨大响声,立即跑过去查看,发现8月6日已挖掘的近10米长的基坑(沟槽)全部塌方了,就大声喊叫“塌方了”,没听到叶某根回音,在附近巡查的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蒲某如听到唐小川的叫喊声后跑过去查看,发现沟槽塌方这一情况后,随即拨打叶某根电话却打不通,感觉可能出事了,立即给公司现场安全员、施工员、项目负责人拨打电话,并向乙方安全负责人报告了情况测量员八大员。

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椋接到电话报告后,于10时20许到达现场,安排相关人员拨打119救援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110报警测量员八大员。8月7日上午10时40许区消防救援,区应急救援、区120救护,区110值勤和区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均到达现场,经现场综合分析确定叶某根位置后即展开挖掘救援工作,下午13时40分许,叶某根被从坍塌的沟槽内救出,经120现场抢救无效后被宣布死亡。

坍塌事故造成测量员死亡,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7事故查明

调查组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叶某根未经请示擅自进入项目工地封闭区域进行测量作业,未有效辨识重大危险源风险,安全意识不强,在沟槽内进行测量作业被坍塌的泥石掩埋,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023年8月8日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意见:叶某根符合强大机械暴力致颅脑损伤、胸腹部损伤等引起急性呼吸、循环衰减死亡测量员八大员。)。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封闭路段未按规定设置显目的安全警示标识,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测量员八大员。该单位《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事故路段沟槽于2023年8月6日下午18时许被乙方下达了工作联系单,指出存在“开挖土质松散,边坡不稳固,且经过雨后沟槽浸泡,存在边坡塌方隐患,要求丙方立即停止该施工点的施工,现场做好封闭,待排除安全隐患报项目部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工作联系单编号:LL-20230806))。此次事故发生时,该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违章作业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调查组认为,重庆绅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铜梁新型储能产业园雨污管网改造A段》的建设单位即发包方测量员八大员。因总包合同项目中仍有土地手续未完善等原因,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办理施工许可证,致使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部门未能及时跟进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该单位未严格遵守建设施工项目许可流程的问题,建议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行业监督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并于30日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处理结果。

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时该公司未按规定在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教育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作业行为,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测量员八大员。建议由区应急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张某滔,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事故发生时在外地,于2023年8月8日14时许赶到铜梁处理事故善后事宜测量员八大员。施工项目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违反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之规定,其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蒲某如,2023年4月20日被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命为安全负责人,其职责包括公司分包建设项目的管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测量员八大员。事故发生时蒲某如在公司建设项目工地巡视检查,未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有效制止作业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建议由区应急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李某科,巴中利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巡视围挡,施工机械旁站,负责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记录,负责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测量员八大员。事故发生时李某科在另外一个施工路段施工机械旁站,未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有效制止作业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建议由区应急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潘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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