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八大员问题 > 正文

_用工备案和社保之间有什么关系?是不是必须要先做用工备案再做社保?

内容导航:

  • 办理社保增员前,要先去劳动局备案,如果不去备案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呢?
  • 用工备案,企业是否一定要办?因为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社保,是否需要办理?
  • 给公司员工购买社保一定要先做用 工备案吗?以经验的指导下,我以前没做过,买社保正常流程是什么
  • 什么是招工备案?不办理招工备案能交社保吗?
  • 一、办理社保增员前,要先去劳动局备案,如果不去备案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呢?

    开户时一定要备案,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扩展资料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二、用工备案,企业是否一定要办?因为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社保,是否需要办理?

    招工备案就是就业登记,不办理招工备案是不能缴纳社保的,具体如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相关手续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简化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在城市内实现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就业培训信息共享和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与劳动工资信息、社会保险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扩展资料:

    除就业登记外,还有失业登记,具体如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六十五条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三、给公司员工购买社保一定要先做用 工备案吗?以经验的指导下,我以前没做过,买社保正常流程是什么

    是的,如果备案了就必须要交纳社保,但是公积金不一定需要交了。备案和社保是相互关联的,强制性的。如果有需要,我们可以代理一些工作,有什么不清楚的,你可以找我。大连汇才人才。

    四、什么是招工备案?不办理招工备案能交社保吗?

    是必须要先做用工备案,然后再做社保的;

    用工备案之后方可办理社保,两者之间可以同时进行,企业用工。为职工参加保险。对于参保情况进行一个登记。

    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发生可以申领待遇的情况,需要到社会 保险进行先期的登记。比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势必会导致有人失业,因此先到社会 保险办理失业保险的备案登记 。

    如果用工合同没有拿到社保局备案,等于是无效合同,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如果不想搞得自己被动,应该尽快到社保局去备案,并尽快完善相关的手续。

    相关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扩展资料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参考资料: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