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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住建厅八大员证。

决定书全文如下——

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图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人)名称: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98128T

住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东路19号第12层

2021年4月8日,由你单位承建的富力城D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河大街以北、登高路以东)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广州住建厅八大员证。2023年10月11日,我厅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并抽查了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区地块五内地块C住宅(自编号R21-R22)、商业(自编号Q2-1、Q3)及地下室【±0.000以下】项目,发现企业和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安全文明措施费按实体项目费用的1.22%提取。3.未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相关资料。4.楼层无消防水且消防箱内无水带及枪头(装修阶段)。5.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6.登高作业架上口无防护。7.移动操作平台脚轮未刹止。8.洞口边无防护。9.登高梯下脚无防滑措施。10.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保护。11.地下室主电箱重复接地破坏后未修复。12.给水井泵未接漏电保护器。13.地下室电线电缆拖地使用。14.地下室电箱未设置门锁。15.干粉灭火器过期。以上事实有《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记录表》等证据证实。

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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