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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及详解_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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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招投标 案例分析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之二
  • 招投标案例分析?
  • 招投标案例分析
  • 一、工程招投标 案例分析

    图纸 好象不能直接给施工单位吧

    这个是肯定错的: 提出按报价最低原则选择1家施工承包单位
    因为在评标过程中 不是看报价最低 而是 在有效标书中选择最优方案
    希望采纳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之二

    第一条: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的先后顺序和内容不对,应是: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等

    第二条:承包人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进度改进是合理的要求,不应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后7天报送工程师审查,并不是确认。
    第六条: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予以顺延。
    工期不予以顺延。
    第九条::(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这一小项中的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不应由发包人承担。

    三、招投标案例分析?

    答:1、不正确,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在当在的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且工程项目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
    2、A、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B投标人怎么可以在开标后一天又提出降价,这是不合理的。D投标人没有加盖印章应该算废标,这个就要看招标文件是怎么规定的了。E投标人没有联会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该废标。
    3、F投标人在开过标后了怎么还可以撤回投标文件呢?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是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这些相关规定,已经授权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可以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法律没有规定开标后可以撤回投标文件,任何一个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开标后都无权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撤回,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相应承担其他违法违规责任。

    四、招投标案例分析

    2.因未标明具体开工日期及具体工程进度,因此根据材料显示工期延误天数为17+21+8=46天。事由1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应延长17天;事由2因为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21天,因此延长时间不予批准;事由3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误8天,应予延长。
    3.间接费率12%
    4.每平米人工费比原计划增加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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