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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劳务资质证书_施工劳务资质办理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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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办理流程有哪些
  • 建筑施工劳务资质怎么办理
  • 劳务资质办理流程有哪些
  • 劳务资质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流程有哪些?
  • 一、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办理流程有哪些

    最主要的就是人员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二、建筑施工劳务资质怎么办理

      劳务资质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标准中要求)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申报资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原注册(或工作)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及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8、标准中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9、代表工程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等不能反映层次、跨度、高度、造价等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0、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和《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表);

    11、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2、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13、对企业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分立、合并情况说明;

    (2)企业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3)分立、合并前原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验资证明;

    (5)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

    (6)企业分立或合并,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或合并后的企业同时申报。

    劳务派遣资质办理流程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县区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内2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三、劳务资质办理流程有哪些


    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方式是: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委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四、劳务资质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流程有哪些?

    准备劳务资质办理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一级企业含电子文档、建筑业企业信息表2张、信息采集表)。
      2、附件资料一套,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
      3、综合资料
      (1)企业资质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公司成立3年以上需提供上一年审计报告;
      (5)企业办公场所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人员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近3个月社保证明);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近3个月社保证明),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二、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三、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四、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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